(1)在过渡期结束之前,凡是在欧盟知识产权局注册过的欧盟商标持有人在英国知识产权局不需经过任何复审即可成为同一商品或服务的英国商标持有者。
(2)在过渡期结束之前,任何欧盟商标都将按照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供的相关数据自动转换;商标持有人不需要向英国知识产权局再次提出申请,英国知识产权局也不会就商标转换注册收取任何费用。
(3)过渡期结束之前申请英国商标需注意:享有与对应欧盟商标相同的申请日、优先权日和延展期;如果商标2020年12月31日前在英国未被使用,但在该日期之前在欧盟其他地方已经被“真正使用”,则不会因“未使用”而被撤销;在欧盟范围内仍可从欧盟商标的声誉中获益。
(4)如果在2020年12月31日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了欧盟,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商标可在英国享有同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