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高峰论坛暨第18届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会暨4•26知识产权发展论坛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监刘振先生出席论坛并发表了题为“创业型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主题演讲。本文为演讲实录摘要,全文详细内容将在《论坛演讲实录》一书中展示,敬请关注。

创业型公司的第一个特点就是成立时间短,发展快,企业的业务可以在短期获得快速的发展,但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和知识产权的问题也会在非常短的时间爆发出来。第二个特点是业务的横向扩展快。互联网公司的特点就是业务参与的广度大,这也就造成企业同时要营造生态,在给用户提供低价优质产品的同时,也给用户提供丰富的内容。第三个特点是像一个物联网公司。即在推出众多的智能产品以后,将各种智能产品连接起来,并基于这些硬件的服务和互联网服务获得用户数据,根据用户数据进一步地为用户提供云服务。同时更精准地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服务。
对企业来说,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的第一条是商标和运营的抢注;第二条是人员流动大造成商业秘密的流失;第三条是跟专利和版权相关的纠纷。
对企业来说,在发展的初期,由于业务规模并不够大,不会引起现有权利人的注意,当企业的产业规模发展起来后,会引起权利人的注意,遇到的问题就会突发式的增长。基于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也要考虑制定不同的保护策略。基于这两个维度,主要的应对手段有三个,第一个是专利许可;第二个是积累知识产权;第三个是专利的购买。
对于一个行业来讲,每个企业的定位是不一样的,一个企业在不同阶段的定位也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阶段或者不同定位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价值诉求或者利益诉求是不一样的。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不是目的,是手段,最后实现的是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