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上,上海一中院播放了该院审理的一起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庭审短片。光顿公司起诉其前员工张某,认为张某设立的公司生产、销售传感器,与光顿公司经营范围相同,违反了双方此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张某赔偿竞业限制违约金50万元等。一审判决未支持光顿公司诉请。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光顿公司在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不包含传感器,但其二审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实际经营范围包括传感器,张某在光顿公司从事的工作内容也与传感器相关。上海一中院认定双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范围包括传感器合法有效,张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改判张某支付光顿公司竞业限制违约金30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