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出“芯”政策:设计最高奖500万 设备和材料最高1000万

日期: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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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规范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的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公告。


公告称,该规程适用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此外,该规程还明确了各扶持类别具体扶持项目和资助标准。


深圳再出“芯”政策:设计最高奖500万 设备和材料最高1000万

图片来源:深圳市政府在线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支持深圳集成电路企业做大做强。集成电路企业营业收入在资金申报的上一年度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企业核心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


(二)支持布局前沿基础研究项目:主要资助支持承担集成电路领域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按不超过国家资金额度的50%给予市级财政配套,本市配套资金和国家资金加总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50%。


(三)加强对设计企业购买设计工具支持项目:针对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集成电路设计专用EDA设计工具软件给予资助。按照企业在资金申报上一年度购买集成电路专用EDA设计工具软件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鼓励芯片应用推广项目:对深圳集成电路企业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进行奖励。对于集成电路企业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且单款芯片产品在资金申报的上一年度销售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按该芯片在资金申报的上一年度的销售金额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单款芯片产品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每款芯片只资助一次。


(五)鼓励设备和材料应用推广项目:对深圳企业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进行奖励。深圳企业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的,按照单款设备或材料在资金申报上一年度销售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款设备或材料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型设备或材料只资助一次。


该规程自2019年6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事实上,2019年以来,为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深圳市政府此前已经出台了《深圳市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两项政策。


其中《行动计划》围绕“产业链完整布局、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平台服务体系完善”三大发展目标,并提出力争到2023年,深圳市集成电路行业销售收入突破2000亿元。


《若干措施》则通过对照2017年-2018年国内主要城市发布的集成电路产业扶持措施,结合深圳市的产业发展阶段和存在问题,明确了对深圳市集成电路企业支持、补助和奖励力度的具体措施。详见《重磅芯政策,2023年深圳集成电路产业收入目标突破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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