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16〕246号)及《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晋政文〔2019〕107号)文件精神,现就晋江市集成电路项目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16〕246号)及《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晋政文﹝2019﹞107号)相关政策条款。
申报项目由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建设筹备工作组负责受理,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福兴西路金锭慈善大厦2楼。
(一)实施过程中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也不能在本扶持资金任一子类中重复申报;参照我市相关政策,同类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和“择优享受”的原则实行。
(二)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以虚假材料申报,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将对社会进行公布,由相关部门取消或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
(三)所申报项目应为已执行项目,且合同执行期及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需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最终支持金额按照合同已执行金额确定。
(四)集成电路产业人才优待政策申报时间另行通知,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申报办理起算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办结时限顺延。
(五)政策咨询及操作细则电子版请联系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建设筹备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
1.综合组:联系电话82250001;
2.落地扶持政策部分:联系电话82250006;
3.投融资政策及成长激励政策部分:联系电话82250002;
4.人才优待政策部分:联系电话82250007;
5.科研鼓励政策部分:联系电话82250008。
特此通知。
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
建设筹备工作组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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