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7日至28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主办的“第八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18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在京盛大举办。在27号上午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趋势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主任、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宿迟院长发表了题为“科技文化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的演讲,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

三年耕耘打造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典范平台
宿迟院长指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至今,已经过去了三年多的时间。这三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步步走入公众视野,工作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总结报告上,也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三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应该说,对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而言,这三年是成效颇丰的三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何以能取得如此成绩?宿迟院长解释道,这一方面是得益于中央的顶层设计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三年来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了如下三项原则:
一是积极有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本身就是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立足于战略高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必然不能是保守的、过于平缓的,而必须积极有为。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的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在知识产权的司法审判中都始终秉持着积极有为的态度,迎难而上、勇于开拓,借助国家司法体制重大改革与进步的推动力,反过来也为其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是开放透明。自建院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始终秉持建设阳光型司法机制的理念和态度,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走向更加开放、透明的新阶段。这样的理念和态度也得到了国内外、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
三是专业有效。三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全体成员始终将专业精神铭刻于心,以更加高水平的、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为知识产权界的创新驱动提供指引,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
他表示,回顾过去的成功经验,面向未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有着清晰的路径指引。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就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的议题拟定了一个专门的纲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一纲要都将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乃至整个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轨迹产生重大影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自然也会在纲要的指导下继续努力再创佳绩。举例而言,深改组曾明确提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近年来的实际工作中,就十分重视将这一理念落到实处,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谈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未来发展,就不得不提到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体系建设问题——这也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这三年来的工作中,我们迫切感受到,尽快建设好知识产权法院的上诉审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上诉法院或者知识产权高级法院,是实现知识产权裁判规则和标准统一的必由之路。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能建成一个结构完整、标准清晰、规则统一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全体人民。
勠力同心开创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大量涌入司法领域和诉讼程序。这一方面说明,得益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应用保护需求日益旺盛,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许多纠纷甫一产生便诉诸法院的问题。可以想见,纠纷数量的快速增加,对法院系统也必然会造成更大的压力。仅就商标类案件而言,2017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受理了8000多件商标行政案件。据我们粗略分析,这些案件中至少有1/3以上属于明显的商标恶意抢注案件。大量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扰乱市场、妨碍司法、浪费资源,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宿迟院长强调,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峻现实面前,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包括企业界、法律界、学界、政界在内的各方参与。在这一工程中,司法无疑起着主导作用,但它也并非唯一的保护力量;通过不同层次的机制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体系,是达成知识产权保护高效率、最优解的必然要求。因此,今后,我们还应当重点关注、探索、架构知识产权领域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就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而言,知识产权的矛盾解决机制还处于发展探索的过程中,尚未真正形成一张“网”。因此,在这一问题上,作为知识产权人的我们依然大有可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提到的“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在遏制侵权的过程中,法院审判有其优势,但也有着明显的局限性。比如,法院必须逐一审理案件,而当商标领域的侵权行为已经形成包括生产、销售、运输在内的一整个链条时,法院的逐一审判只能遏制单个侵权,无法做到顺藤摸瓜、彻底斩断侵权根源,作用非常有限。但如果各方面、各部门能够联动起来,在司法审判确定侵权后,相关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斩断侵权源头,就能形成有效的“组合拳”,有效、有力地打击、震慑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我相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之下,今后我国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能够更上一个台阶。
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大环境下,无疑对企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时至今日,企业已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主体之一,也是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影响最大的主体之一。对于企业而言,利用创新驱动自身转型升级,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企业也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司法并不会因为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所面临的困难就减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相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目的就要促进企业转型。我们希望企业都能坚定决定、咬紧牙关,闯过转型升级中的重重困难,也希望在这一过程中,各方面能够相互理解、通力协作,充分实现利益平衡。
最后,宿迟院长提出了自己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希冀并积极表态:作为一名知识产权老法官、知识产权法律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愿意和社会各界人士勠力同心,一起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也相信,有了共同的目标,有了大家的齐心协力,我们一定能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纪元里取得更新、更辉煌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