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高峰论坛暨第18 届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会暨4•26知识产权发展论坛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美国奥斯顿国际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及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苏慧伦女士出席论坛并发表题为“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及纠纷”的主题演讲。本文为演讲摘要(未经本人审核),全文详细内容将在《论坛演讲实录》一书中展示,敬请关注。

除了RPX是很有意思的模式以外,近期也出现了一家公司,叫Provenance,它也是防御型公司,主要的就是买到专利以后,有些公司被告的话,他会把他的专利给其他公司,让这家公司反诉,所以一旦公司不小心被告的时候,打诉讼不一定是唯一的策略跟途径。
关于费用的计算,在过去美国法院判决里面,有很多不同的计算方式,可能是去比对别人的许可费,也可能是按照整台机器来算,最早期的方法是按照整台机的算法,这很不公平,但是慢慢在改进。所以企业要勇于应诉,才能帮自己争取更大的机会,有的企业愿意为自己争取,律师就会为企业达到更好的结果。
在SEP里面会出现一个概念,就是公平合理无歧视的概念,重点就是它要给一个不歧视、合理的许可费用,但是关于许可费用是没有定论的,所以我们很多时候在解决纠纷的时候,客户可以选择,你可以寻求法院判决,或者可以去仲裁解决许可费怎么计算的问题。
权利金一定有底数加比例,这个底数到底应该是多少,早期来讲是整机,慢慢演进到按照产品里面零组件,把零件拆到最小可卖的单元,如果一个手机,但是问题是模组可能只是摄像头,摄像头可能就是最小可卖的单元,那个单元的价格来计算基数。于是你在付许可费的时候,就会把跟专利相关的东西刨掉了,这也是判决演进过程中,慢慢演进到把东西拆到最小单位,再算权利金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