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征集的通知(川经信办电子函〔2015〕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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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征集的通知(川经信办电子函〔2015〕167号)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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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征集的通知

(川经信办电子函〔2015〕167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2015年6月1日经省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的《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方案》的要求,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即将注册成立,年底将投放首批项目,现面向全省开展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金简介

  (一)基金主要投向:拟投项目符合领域及地域要求,领域包括:一是集成电路产业中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和相关配套设备材料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及项目;二是信息安全产业中信息安全系统产品及应用、安全可靠终端设备制造、安全可靠芯片及特色集成电路、信息安全软件及信息安全服务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及项目;三是集成电路及信息安全行业的产业发展研究院、技术创新联盟、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孵化中心等创新实体;四是集成电路及信息安全产业园区的建设及综合配套服;另外基金还可适当投资其他产业及产业相关基金。地域要求包括:相关领域的省内项目及省内企业在外投资项目。

  (二)基金投资方式:原则上以股权投资为主,即通过发起设立项目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投资标的股份。

  (三)基金投资金额及年限: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且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的20%、投资标的总股本的30%;投资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可适当延长。

  (四)基金退出通道:通过被投资企业IPO、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市场兼并、管理层回购等多种方式实现投资的退出。

  二、项目征集条件

  (一)企业经营及业绩良好。企业具有可靠的盈利模式或独特的商业模式,经营活动正常有序;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企业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

  (二)企业治理结构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清晰,运营规范。在建或新建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类别。

  (三)企业管理团队优秀。企业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主要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学习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研发能力及市场能力较强;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企业经营活动正常有序,不会对拟投资主体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三、征集方式及申报时间

  (一)征集方式。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通知相关企业按通知要求填报《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表》,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申报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自愿向各市(州)、扩权县市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表(需提交纸版和电子版)。市(州)、扩权县市主管部门汇总后推荐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信息处。

  (二)申报时间。首批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截止。从2016年开始,在基金投资期间,每季度申报一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子信息处 欧玉平;

  联系电话:028-86265851,18628090001;

  邮箱:373262889@qq.com。

  附件: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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