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
25.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对首次通过“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备案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产品和技术列入当年“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评选”名单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每年重点支持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优秀集成电路高端核心技术和产品,根据项目工艺先进程度,最高按照项目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投入的15%给予分档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对工艺制程达到一定节点的产品进行工程流片(含MPW)的设计企业,择优最高按照该款产品首轮流片(含IP授权、掩模制版)费用的40%给予支持。对在本地生产企业掩模流片的,择优最高按首轮流片费用的60%给予支持。工艺制程为45nm以上的,单个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工艺制程达到45nm及以下的,单个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由于本文篇幅过长,本文中只摘录集成电路相关部分,如需了解更加详细的内容,请参照政策原文。
原文链接:http://www.wuxi.gov.cn/doc/2019/04/09/24568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