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Policy information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日期: 2024-04-10
浏览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4〕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制定工作,基本延用2023年清单制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若干政策》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线宽小于65纳米(含)、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的清单;《若干政策》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5号)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的清单;《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

二、2023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4年需重新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地方发展改革委确定接受单位)。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

三、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通过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若干政策》第(八)条提及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形成清单后函告财政部,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最终确定。《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

四、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申请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于汇算清缴结束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条优惠政策的,由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告知相关企业。

五、已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向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报告,并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省级部门上报文件落款日为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

六、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会同财政、海关、税务部门对清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报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问题,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和标准的企业或项目,将函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则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企业享受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财关税〔2021〕4号文规定的进口税收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适时调整。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

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403/t20240322_1365170.html

上一篇:无下一篇:无
相关内容
  • 热点
  • 最新
  • 媒体
据报道,8月12日,台积电在新一期董事会上表示,为优化组织运作与精进营运效能,经完整评估,决定在未来2年内逐步退出6英寸晶圆制造业务,并持续整并8英寸晶圆产能,以提升营运效益。台积电指出,这决定是基于市场与长期业务策略,台积电正与客户紧密合作,确保在过渡期间保持顺利衔接,并致力在这期间继续满足客户需求,台积电仍将着重为合作伙伴及市场持续创造价值。此举不会影响其先前公布的财务目标。 ...
2025 - 08 - 15
近日,工信微报发布2025年上半年软件业运行情况报告,指出2025年上半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稳健增长,收入70585亿元,同比增长11.9%。细分来看,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上半年,信息技术服务收入48362亿元,同比增长12.9%,占全行业收入的68.5%。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共实现收入7434亿元,同比增长12.1%,占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15.4...
2025 - 08 - 07
据璞璘科技官微消息,8月1日,璞璘科技自主设计研发的首台PL-SR系列喷墨步进式纳米压印设备顺利通过验收并交付至国内特色工艺客户。据悉,PL-SR系列喷墨步进式纳米压印设备攻克了步进硬板的非真空完全贴合、喷胶与薄胶压印、压印胶残余层控制等关键技术难题,可对应线宽<10nm 的纳米压印光刻工艺。PL-SR系列通过创新材料配方与工艺调控,提高胶滴密度与铺展度,成功实现了纳米级的压印膜厚,平均残余层<1...
2025 - 08 - 07
2025年上半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快速增长,出口稳定向好,效益持续改善,投资略有下滑,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一、生产快速增长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1%,增速分别比同期工业、高技术制造业高4.7个和1.6个百分点。6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主要产品中,手机产量7.07亿台,同比下降4.5%,其中智能手机产量5.63亿台,同比增长0.5%;微...
2025 - 07 - 31
据台媒报道,中国DRAM厂商长鑫存储(CXMT)正在积极推进其DDR5和LPDDR5 DRAM工艺升级。供应链消息人士透露,长鑫存储的样品近期已通过测试,质量已经与南亚科技的产品相当,目标2025年底量产。报道称,长鑫存储在2024年年底开始生产其 DDR5 内存,不过长鑫存储当时使用的可能是其相对落后的第 4 代 DRAM 工艺节点(特征尺寸约为16nm,相当于三星2021年推出的第 3 代 1...
2025 - 07 - 25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contact us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010-68668488   icipa@ccwre.com.cn
86 0755-2788 8009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冠辉大厦12楼
该平台是面向全球、服务全国的,产业化、国际化综合性知识产权创新平台,采用五横两纵架构,不仅实现了对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而且为创新服务业务应用系统提供了安全稳定运行的平台,通过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库、应用支撑、安全保障和综合管理五个层面,支撑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子平台、产业创新大数据服务子平台、现代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子平台、知识产权运营与金融服务子平台、知识产权托管子平台等五大子平台10多个系统的运行,并依托统一门户网站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Copyright ©2017 - 2021 北京赛昇计世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