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传、离线下载、分享和在线播放……网盘的这些酷炫功能深受用户喜爱,但也暗藏版权侵权隐患。 在发现自己享有版权的电视剧《食为奴》被存储在百度网盘中,并通过离线下载、秒传、分享等功能传播后,上海翡翠东方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翡翠广州分公司)以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为由,将百度网盘运营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用户通过上传或秒传方式获得涉案影视作品链接,百度公司为其提供在线播放服务并不侵权;但是用户通过离线下载或者分享方式获得涉案影视作品链接,百度公司分别构成直接侵权和帮助侵权。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下称天河法院)认为百度网盘不构成侵权。 伴随网盘的普及以及相关功能的日趋丰富,网盘的用户规模持续增长,其中不乏有用户通过网盘上传、传播侵权盗版作品,不仅损害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给网盘运营方带来诉讼风险。该案二审判决对网盘的秒传、离线下载、分享和在线播放功能的技术原理进行了详细梳理,明确了网盘在何种情形下适用技术中立原则,在何种情形下构成直接侵权或间接侵权,不仅对类似案件的审理起到启示作用,也有助于促进网盘运营方进一步完善其版权保护机制,规避此类版权纠纷。 区别侵权责任 一审中,翡翠广州分公司主张百度公司涉嫌侵权的行为有两种:一是百度公司通过百度网盘以离线下载、秒传、分享3种形式...
发布时间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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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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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