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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7 - 31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晋江市进一步培育集成电路

    全产业链的若干措施(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晋江市进一步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措施(2025年修订版)》已经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50次(扩大)会议和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进一步培育集成电路

    全产业链的若干措施(2025年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加快融入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推动我市以集成电路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跃升发展,加速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千亿产业集群,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方向

    为营造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重点支持和鼓励落地晋江的集成电路全链条业态的企业、项目、机构、人才入驻,包括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以及应用终端、创新平台、服务配套等。

    二、招商扶持政策

    (一)针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企业:

    1.3年内总投资超1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性及配套项目,按其3年内新购置生产设备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最高300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2.3年内总投资超2000万元的集成电路设计项目,按实际到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二)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采取事前备案、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场地租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标准。补助标准如下:

    1.生产性及配套企业:对租用生产场地的,前三年按实际租金的100%给予补助,第四、第五年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助。以上租金补助面积累计最高1500平方米。(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2.设计类企业:对租用研发、办公场地的,前三年按实际租金的100%给予补助,第四、第五年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助。以上租金补助面积累计最高500平方米。(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三)对新增用地或者租用厂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新建集成电路生产性及配套项目,需租用临时办公场所的,采取事前备案、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租金补助,补助标准最高30元/平方米,补助面积最高100平方米,补助时间最长12个月。补助标准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标准。(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四)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生产性及配套企业的万级无尘车间按600元/平方米、千级无尘车间按1000元/平方米、百级及以上等级无尘车间按2500元/平方米给予装修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五)对新投产的集成电路企业与非关联企业之间首次形成集成电路产品或服务供应的,按照首次形成供应12个月内实际购销金额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供需双方各 5%),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80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三、投融资激励政策

    (一)鼓励基金投资,基金对集成电路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且投资期限一年以上的(投资机构需经注册备案),按照投资机构实际到位投资总额的10%给予该基金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二)对于新投产的集成电路企业,投产5年内获得的银行贷款,分别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30%、50%给予生产性企业、设计企业贴息支持,获得贷款利率为基准下浮的企业以实际贷款利率的30%、50%给予生产性企业、设计企业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四、科研鼓励政策

    (一)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发展:

    1.对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集成电路企业,按MPW直接费用的80%给予补助,对采用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的,按照其每款产品首次工程流片费用(掩膜版费及流片加工费)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400万元;对利用经认可的集成电路生产线流片的企业,按首次工程流片费用(含IP授权或购置费、掩膜版费及流片加工费等)的4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2.对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MPW流片的,按MPW直接费用的90%给予补助,开展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的,参照集成电路企业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高校或科研院所最高补助40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二)对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先进或特色工艺芯片研发的集成电路企业,按IP购买直接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25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三)对晶圆进行功能性、可靠性、兼容性测试(含中测、成测)、失效分析、封装验证的新引进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实际支付费用给予不超过30%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五、人才优待政策

    (一)经认定的集成电路优秀人才(以下简称“优秀人才”)按第一至第七层次发放工作津贴或交通补贴,工作津贴分别为15000、12000、8000、5000、3000、1000、500元/人·月,交通补贴分别为15000、13000、11000、9000、6000、3000、1000元/人·次。(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二)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经我市申报并成功入选以下重大专项的,按以下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各项配套经费资助累计不超过400万元。

    1.入选国家重点联系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的,按国家资助额度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产业领军团队人才、“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等,按福建省级资助额度1:0.5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第一至第五层次优秀人才,可申请租购超高端人才社区(限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或高端人才社区人才房,在优惠面积内享受房租补助和购房补助。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最高优惠面积分别为300平方米、250平方米、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房租补助按合同租金的50%发放。为企业服务满5年(时间可累计)且承租满5年的,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购买所租住房,按购房时房产评估价的40%与5年个人支付房租之和给予购房补助。

    在我市其他社区购置商品房的,第一至第七层次分别按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给予购房补贴,分三年兑现。购房补贴与上述人才房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四)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积极妥善安排优秀人才子女入学;优秀人才的子女就读我市国际(双语)学校的,第一至第四层次按实缴学杂费的30%补助,第五至第七层次分别按实缴学杂费的20%、15%、10%补助。(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市教育局)

    (五)优秀人才在我市公立医院就医,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特别服务;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后按30%补助,第一至第七层次优秀人才年度最高补助分别为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晋江分局、市卫健局)

    (六)我市新投产的规模以上集成电路企业,可推荐一名担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主要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的对象作为第三至第五层次优秀人才。(责任单位:集成电路筹备组)

    六、附则

    (一)除特别规定外,同一企业(或个人)获多层级认定或奖励的,按最高等次享受本级政策,获同级别多次认定或奖励的不予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个人)符合我市多项政策条款或性质相似条款的,按最高标准奖励。通过已享受设备补助或装修补贴的设备或无尘车间进行贷款的,不再享受贴息支持。已享受该政策相关条款的,不再享受“一企一议”同类型奖励或补助。

    (二)本意见所指投资额均不含政府的补助或奖励;新引进集成电路企业指本意见生效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企业。

    (三)优秀人才任期满3年后,于第4年开展人才中期评估。对评估合格的对象,可以继续享受各项人才政策;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对象,终止享受各项人才政策。

    (四)园区企业若在安全生产方面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存在严重失信、涉黑涉恶情形的,则当年度享受政策方面予以“一票否决”。

    (五)其他半导体领域企业参照本意见执行。

    (六)本措施自2025年7月26日起正式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5年1月30日起至公布之日期间参照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号)同步废止。

    (七)本意见由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晋江分园区办事处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1.集成电路产业重点鼓励业态目录

    2.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认定标准

    3.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技术研发人才积分评定办法


    附件1

    集成电路产业重点鼓励业态目录

     

    一、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

    (一)数字IC设计与制造:中央处理器(CPU)、微处理器(MPU)、张量处理器(TPU)、神经网络处理器(NPU)、图形处理器(GPU)、微控制器(MCU)、数字信号处理器(DSP)、易失性存储器(DRAM、SRAM)、非易失性存储器(NOR Flash、NAND Flash、MRAM、SCM)、专用集成电路(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及其它数字集成电路

    (二)模拟IC设计与制造:电源管理芯片(稳压器、开关电源、电池管理等)、信号链芯片(放大器、滤波器、接口、射频、微波等)、时钟与计时芯片及其它模拟集成电路

    (三)其它芯片设计与制造:模数/数模转换器(ADC/DAC)、传感器芯片、物联网芯片、面板驱动芯片、触控芯片、蜂窝通信芯片、无线局域网芯片、蓝牙芯片、卫星通信芯片、AI芯片、MEMS芯片、编解码芯片、高端内存芯片(HBM、HMC、3D X-AI等)、功率芯片及器件(碳化硅、氮化镓、氧化镓等)、硅光芯片、光电芯片器件等

    二、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

    (一)传统封装:双列直插式封装(DIP)、小外形封装(SOP)、四侧引脚扁平封装(QFP)、方形扁平无引脚封装(QFN)、球栅阵列封装(BGA)、针栅阵列封装(PGA)、芯片尺寸封装(CSP)等

    (二)先进封装:倒装芯片封装(Flip Chip)、晶圆级封装(WLP)、系统级封装(SiP)、2.5D封装、3D封装以及其它先进封装

    (三)测试相关:设计验证测试(DVT)、生产验证测试(PVT)、晶圆测试(CP)、成品测试(FT)、可靠性测试(Reliability Test)以及其它第三方测试实验室提供的测试服务

    三、集成电路装备与零部件

    (一)制造设备:光刻机、刻蚀机、薄膜沉积设备、离子注入机、清洗设备、扩散设备、涂胶显影设备、切割机、CMP设备、去胶机等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及零部件

    (二)封装设备:减薄机、划片机、固晶机、点胶机、键合机、塑封机、电镀机、薄膜沉积设备、涂胶显影设备、光刻机、刻蚀机等集成电路封装设备及零部件

    (三)量检测设备:光学散射仪(OCD)、椭圆偏振仪、探针显微镜、扫描/透射电镜、X射线量测系统、缺陷检测设备、探针台、分选机、测试机等集成电路量检测设备及零部件

    (四)其它集成电路相关设备及零部件

    四、集成电路材料

    (一)制造材料:硅片、掩膜版及掩膜版基材、电子特气、抛光材料、高纯度化学试剂、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靶材、支撑环等

    (二)封装材料:PCB板、封装基板、塑封料、引线框架、键合丝、粘合材料、Tray盘等

    (三)其它集成电路相关材料

    五、集成电路配套服务

    (一)设计配套服务: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服务、IP核授权服务、设计咨询服务、设计验证服务等

    (二)生产配套服务:设备租赁和交易服务、设备维修与升级服务、材料供应服务、物流及仓储服务等

    (三)其它集成电路配套服务

    六、集成电路终端应用

    (一)智能穿戴:智能鞋服、VR/AR设备、智能眼镜、智能手环、手表等

    (二)智能家居:智能安防、智能插座、智能门锁、智能摄像头、智能网关、智能照明、智能烟雾探测预警器、家用智能投影仪、扫地机器人、扫拖一体机、智能家居系统等

    (三)汽车电子:各类车规传感器、摄像头、显示屏等汽车电子关键零部件,热管理系统、电驱系统、域控制器、车用线束、车用连接器等电动化构成和基础元件,中控屏、HUD、网关模块、车载单元、TBOX、汽车音响、多媒体导航、智能后视镜、行车记录仪、车用传感系统、智能仪表盘等汽车电子终端部件

    (四)电竞硬件:电脑主板、显卡、内存、硬盘、处理器等主设备,显示器、键盘、鼠标、耳麦、手柄等主流端游外设硬件,手机键盘、手柄、专用摇杆、控制器等手游外设,电竞椅、电竞鼠标垫等配套产品

    (五)信创整机:服务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交换机、路由器等

    (六)智能手机:手机组装制造以及手机金属外壳、镜头、手机屏幕等手机元器件和零组件

    (七)泛AIoT终端产品:智能收银机、智能音箱、智能学习台灯、智能投影仪、点读笔、3D打印、智能水电气表等

    (八)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家用机器人、商用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农业机器人、物流机器人等其它应用机器人

    (九)新型显示:液晶显示(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AMOLED、Micro OLED)、微发光二极管(Mini/Micro LED)、量子点发光二极管(QLED)、激光显示、电子纸、柔性显示、透明显示、3D显示、全息显示等

    (十)智能光伏:光储融合、光伏制氢、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智能光伏系统、光伏充电宝、穿戴装备、交通工具等移动能源产品,高效智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跟踪系统等关键部件,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等关键技术装备。



    附件2

    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认定标准

     

    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分为七层次,符合下列任一条目的人才可认定为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对应层次优秀人才。对于同时符合多个层次或条目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确定优秀人才层次。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对于未涵盖的其他相应层次的人才,由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建设筹备工作组人才科技组会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评定后报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建设筹备工作组批准可纳入相应优秀人才层次。

    一、第一层次

    (一)国际顶级知名奖项获得者: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总统科学奖)、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阿贝尔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二)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奖章获得者;

    (三)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IEEE Fellow)、国际计算机学会会士(ACM Fellow)、国际工程技术学会会士(IET Fellow)、美国物理学会会士(APS Fellow);

    (四)美国工程界三大最高奖项:德雷铂奖(Charles Stark Draper Prize)、拉斯奖(Fritz J. and Dolores H. Russ Prize)、戈登奖(Bernard M. Gordon Prize)获得者;

    (五)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等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bic.cas.cn),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

    (六)国家重点联系专家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

    (八)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青年科技成就奖获得者;

    (九)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

    (十)近10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2.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3.“长江学者”称号获得者。

    (十一)近10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2.原国家“86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3.原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负责人;

    6.国家级人工智能或机器人领域大赛专家组组长;

    7.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且年薪高于6倍以上;

    8.八国集团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

    (十二)近10年,在《Nature》《Science》或《Reviews of Modern Physics》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集成电路相关论文者;

    (十三)在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5年以上者;

    (十四)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测、装备等领域全球前5大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5年以上者;

    (十五)近10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部门第一负责人)、首席设计官(工艺设计部门第一负责人)、首席质量官。

    二、第二层次

    (一)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技术奖获得者;

    (二)国家重点联系专家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青年项目、新疆西藏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入选者(含团队带头人)、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入选者;

    (四)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五)近10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2.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第1完成人,同时是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2、3完成人;

    3.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4.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前3位完成人;

    5.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类资助奖之一者;

    6.全国质量奖个人奖(中国杰出质量人)。

    (六)近10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原国家“973计划”项目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2.原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副组长、召集人;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副组长、项目(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副组长;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已结题;

    6.国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家级质检中心主任,且年薪高于6倍以上;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且年薪高于4倍以上;

    7.八国集团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国立研究所所长、副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首席研究员;

    8.国际著名学术组织副主席、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9.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分区》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七)在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八)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测、装备等领域全球前5大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九)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测、装备等领域全球排名6-10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5年以上者;

    (十)在集成电路材料、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硅智财(SIP)全球前5大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5年以上者;

    (十一)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者;

    (十二)在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学校、中国科学院大学获评教授,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十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十四)取得“985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3年以上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三、第三层次

    (一)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

    (三)近10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2、3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2.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第2、3完成人或国际发明展览会银奖第1完成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及以上,(2)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取得博士学位;

    3.中国专利优秀奖;省级专利金奖或特等奖、一等奖;

    4.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5.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银奖项目前3位完成人;

    6.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特等奖的获奖项目核心团队前3位完成人,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一等奖的获奖项目核心团队第1负责人;

    7.台湾工业总会、商业总会、工商协进会、中小企业总会、工业协进会、电电公会等六大工商团体评选或授予的最高奖项(行业公认奖项);

    8.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四)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1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原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且项目通过验收;

    3.原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4.原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1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第1副组长、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6.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7.“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1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8.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1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含子项目),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10.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前2位副主任或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且年薪高于4倍以上;

    1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排名第2位起草人;行业标准制(修)订排名第1位起草人;

    12.“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桐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者,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13.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教育部“211工程”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14.“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第1研发人员。

    (五)在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六)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测、装备等领域全球前5大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

    (七)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测、装备等领域全球排名6-10的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八)在集成电路材料、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硅智财(SIP)全球前5大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九)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10大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5年以上者;

    (十)在集成电路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或首席科学家以上职务累计5年以上者;

    (十一)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1年以上者;

    (十二)在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学校、中国科学院大学获评副教授,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十三)在世界大学排名201-500名的学校获评教授,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十四)取得“985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3年以上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十五)取得博士学位,且近5年在期刊分区表中列入大类一区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以上集成电路相关论文者。

    四、第四层次

    (一)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国际计算机学会(ACM)、国际工程技术学会(IET)、美国物理学会(APS)等国际知名学会高级会员或资深会员;

    (二)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

    (三)近5年,获得以下项目之一者:

    1.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地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2.国际发明展览会银奖第2、3完成人或国际发明展览会铜奖第1完成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前3位完成人及以上,(2)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

    3.省级专利二、三等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地市级专利金奖或一等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

    5.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铜奖项目前3位完成人;

    6.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二、三等奖的获奖项目核心团队的第1负责人,获得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的获奖项目核心团队的第1负责人;

    7.福建青年科技奖;

    8.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四)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原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2、3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原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子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原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2、3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前2位副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题负责人;

    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1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7.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1负责人,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9.省部级工程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且年薪高于4倍以上;

    10.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1.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实施主体企业总经理,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负责人、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负责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负责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负责人,且年薪高于4倍以上;

    12.教育部“211工程”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13.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14.“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第1研发人员。

    (五)在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技术研发、工程部门、管理部门担任经理、功能主管、主任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六)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测、装备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七)在集成电路材料、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硅智财(SIP)全球前5大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八)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10大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九)在集成电路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十)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副总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等职务3年以上者;

    (十一)取得“985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3年以上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十二)博士后出站留(来)晋江创业或工作者;

    (十三)晋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

    (十四)取得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学校、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学位,所学专业学科门类为理学、工学,且从事集成电路科研、技术、工程相关工作者;

    (十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五、第五层次

    (一)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第2、3位完成人,地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

    2.国际发明展览会铜奖第2、3完成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地市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前3位完成人及以上,(2)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3)取得国家一级以上职业资格;

    3.地市级专利银奖、优秀奖或二、三等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中国人民解放军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第2位完成人;

    5.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二等奖的获奖项目核心团队的第1负责人。

    (二)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且年薪高于2倍以上;

    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3.担任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实施主体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总经理,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负责人,且年薪高于2倍以上;

    4.省级学科(教学)、专业带头人,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课程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并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研究或教学者。

    (三)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测、装备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技术研发、工程部门、管理部门担任经理、功能主管、主任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四)在集成电路材料、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硅智财(SIP)全球前5大公司技术研发、工程部门、管理部门担任经理、功能主管、主任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五)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10大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六)在集成电路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七)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类人员或经全国统考取得国家最高等级职业资格的管理类人员,且从事职业资格所在领域工作2年以上,年薪高于2倍以上;

    (八)取得博士学位者;

    (九)取得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学校、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硕士学位,所学专业学科门类为理学、工学或相关国家部委支持(筹备)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硕士学位,且从事集成电路科研、技术、工程相关工作者;

    (十)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六、第六层次

    (一)在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科研技术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

    (二)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类人员或经全国统考取得国家最高等级职业资格的管理类人员,且从事职业资格所在领域工作2年以上,年薪高于1倍以上;

    (三)取得硕士学位者;

    (四)取得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学校的学士学位,所学专业学科门类为理学、工学,且从事集成电路科研、技术、工程相关工作者;

    (五)取得“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台湾阳明交通大学、台湾成功大学、台湾中央大学、台湾中山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的理学、工学学士学位,且从事集成电路科研、技术、工程相关工作者;

    (六)取得相关国家部委支持(筹备)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学士学位,且从事集成电路科研、技术、工程相关工作者。

    七、第七层次

    (一)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的技术类人员或经全国统考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的管理类人员,且从事职业资格所在领域工作2年以上,年薪高于1.5倍以上;

    (二)取得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台湾中正大学、台湾中兴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台湾元智大学、台北科技大学、台湾阳明大学、台湾长庚大学等院校理学、工学学位或“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所属学科的理学、工学学士学位,且从事集成电路科研、技术、工程相关工作者;

    (三)在我市集成电路企业从事集成电路科研、技术、工程相关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全日制学士学位,所学专业学科门类为理学、工学;

    2.现担任我市集成电路企业技术研发、工程部门功能主管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



    说明

     

    一、本标准中所有奖项、荣誉、职称等的获得都必须源于集成电路领域的成就与贡献;

    二、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奖章包括:

    IEEE Medal of Honor

    IEEE Alexander Graham Bell Medal

    IEEE Edison Medal

    IEEE James H. Mulligan, Jr.Education Medal

    IEEE Medal for Environmental and Safety Technologies

    IEEE Founders Medal

    IEEE Richard W. Hamming Medal

    IEEE Medal for Innovations in Healthcare Technology

    IEEE Jack S. Kilby Signal Processing Medal

    IEEE/Royal Society of Edinburgh (RSE) Wolfson James Clerk Maxwell Award

    IEEE Jun-ichiNishizawa Medal

    IEEE Robert N. Noyce Medal

    IEEE Dennis J. Picard Medal for Radar Technologies and Applications

    IEEE Medal in Power Engineering

    IEEE Simon Ramo Medal

    IEEE John von Neumann Medal

    IEEE Honorary Membership

    三、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技术奖项包括:

    IEEE Biomedical Engineering Award

    IEEE CledoBrunetti Award

    IEEE Components, Packaging, an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Award

    IEEE Control Systems Award

    IEEE Electromagnetics Award

    IEEE James L. Flanagan Speech and Audio Processing Award

    IEEE Fourier Award for Signal Processing

    IEEE Andrew S. Grove Award

    IEEE Herman Halperin Electric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Award

    IEEE Masaru Ibuka Consumer Electronics Award

    IEEE Internet Award

    IEEE Reynold B. Johnson Information Storage Systems Award

    IEEE Richard Harold Kaufmann Award

    IEEE Joseph F. Keithley Award in Instrumentation and Measurement

    IEEE Gustav Robert Kirchhoff Award

    IEEE Leon K. Kirchmayer Graduate Teaching Award

    IEEE Koji Kobayashi Computers and Communications Award

    IEEE William E. Newell Power Electronics Award

    IEEE Daniel E. Noble Award for Emerging Technologies

    IEEE Donald O. Pederson Award in Solid-State Circuits

    IEEE Frederik Philips Award

    IEEE Photonics Award

    IEEE Emanuel R. Piore Award

    IEEE Judith A. Resnik Award

    IEEE Robotics and Automation Award

    IEEE Frank Rosenblatt Award

    IEEE David Sarnoff Award

    IEEE Marie Sklodowska-Curie Award

    IEEE Innovation in Societal Infrastructure Award

    IEEE Charles Proteus Steinmetz Award

    IEEE Eric E. Sumner Award

    IEEE Nikola Tesla Award

    IEEE Kiyo Tomiyasu Award

    IEEE Transportation Technologies Award

    IEEE Frederik Philips Award

    四、“世界500强”即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国50强企业”即由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研究编写、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企业国际化蓝皮书《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中综合评选出的“中国企业全球化50强”;

    五、国际著名学术组织包括: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美国)—IEEE(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电气工程师学会(英国)—IEE(The Institutions of Electrical Engineers)、国际工程技术学会—IET(The Institution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美国物理学会—APS(American Physical Society)、美国计算机协会—ACM(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

    六、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测、装备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和大陆或台湾前10大公司,及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硅智财(SIP)全球前5大公司名单参照国际级研究机构IC Insights、Trendforce、Gartner、IDC、IHS或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的最近年度企业排名。在此类公司总部任职人员,按照本标准认定人才类别;在此类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地区总部任职人员按照本标准降低一级认定人才类别;

    七、国际发明展览会包括:法国巴黎国际发明展览会、欧盟斯特拉斯堡国际发明展览会、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览会;

    八、前文“从事职业资格所在领域工作相应年限以上”,均指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注册、登记等执业准入要求后的工作年限;

    九、职业资格参照国家人社部网站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十、世界大学排名参照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最近年度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十一、期刊分区参照中国科学院发布的论文发表当年度期刊分区情况;

    十二、前文“年薪高于相应倍数以上”,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我市用人单位连续1年支付年薪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应倍数以上;

    十三、专业学科门类认定参考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相关规定;

    十四、在站博士后实际服务单位与省人社厅开具的介绍信单位不符的,需提供所在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的相关事实函件;

    十五、“985工程”高校名单(39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

    十六、支持(筹备)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高校名单、“211工程”高校名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名单、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以相关部门发文公布的最新版为准;

    十七、本标准中取得相关国家部委支持(筹备)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学士学位或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位或“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所属学科学位的,均应为国家部委相关政策颁布实施后取得的;

    十八、本标准中的“以上”包括本级(本数);

    十九、认定条款中“近5年、近10年等年限”,以申报时间为起始时间,往前推算5年或10年。如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则近5年则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

    二十、本标准中通过个人荣誉、工作年限、学位证书等内容认定为我市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的,相关佐证不可于技术研发人才积分评定中重复使用;

    二十一、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2025年1月30日起至公布之日期间参照执行。


    附件3

    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技术研发人才

    积分评定办法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有关精神,深入实施晋江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聚集集成电路产业人才,优化集成电路产业人才评价体系,根据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技术研发人才积分评定工作在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建设筹备工作组(以下简称“集成电路筹备组”)领导下,由集成电路筹备组人才科技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成电路产业技术研发人才积分评定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评价、程序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

    二、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我市注册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含1亿元,人民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技术研发人才(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申报金额为准),其中经济效益、投融资金额、人才汇聚及社会效益中党建部分仅适用于企业股东,经济效益、投融资金额要求适用企业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并占股超过10%(含10%)且当年度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

    三、积分办法

    本办法采用指标量化方式,计分项目由基础分、贡献分、资历分和一票否决项四部分组成。基础分以优秀人才初始获批认定的人才层次为加分依据,属于固定分值,不受后续人才层次晋升而变化;贡献分由人才在促进企业、行业和社会发展中取得的各项业绩组成;资历分由人才在晋服务年限和人才家庭融入晋江程度组成,其中人才在晋服务年限仅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一票否决主要是涉及违法、违纪、重大失信等行为,人才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人才个人取消积分资格,企业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企业股东取消积分资格。积分每年度核算一次,根据人才当年度内获得的贡献分、资历分累加后,再加上基础分计算得出总分值,根据总分值对应的人才层次给予人才晋升层次。人才通过积分评定晋升人才层次,基础分不随人才层次变更而变更,加分项不重复计算。积分项目和分值详见附件。

    四、积分申请和审核

    (一)用人单位每年12月份统一为人才提出积分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用人单位为人才进行积分申请,并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所有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提供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三)同一证明材料(含个人荣誉、工作年限、学位证书等)不可重复应用于人才层次认定与人才积分评定。

    (四)积分评定程序分为:1.审核,由集成电路筹备组人才科技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定并提出拟调整人才层次意见;2.公示,积分结果及调整后的人才层次在集成电路通八达筹备组及申报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3.发布公告,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人才层次变更公告。

    (五)申请人对人才积分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积分运用

    人才凭所获积分认定为对应分值层次的优秀人才,可依据本意见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监督检查

    (一)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做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部门审查发现,不予纳入人才积分体系,且自造假行为被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人才积分评定,并记入本市社会征信系统。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对人才积分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受理部门申诉或提出异议,由相关部门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5年1月30日起至公布之日期间参照执行。

    (二)本办法由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晋江分园区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技术研发人才积分评定表


    附件

              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技术研发人才积分评定表

     

    类别

    积分项目

    积分标准

    证明材料

    基础分

    集成电路产业

    技术人才

    对照《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优秀人才认定标准》,符合相应层次认定条件的:

    第一层次人才得6000分;

    第二层次人才得4000分;

    第三层次人才得2000分;

    第四层次人才得1000分;

    第五层次人才得500分;

    第六层次人才得200分;

    第七层次人才得100分;

    非优秀人才得0分。


    贡献分

    经济效益

    企业年度主营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加50分;

    此后,企业年度主营收入较前一年每新增1000万元,再追加50分;

    企业年度主营收入以企业上一年度税务申报金额为准。


    投融资金额

    1)企业累计吸引投资机构投资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加100分。此后,每新增吸引投资机构投资满1000万元,再追加50分;

    2)个人累计投资资金达到100万元,加100分。此后,个人每新增投资满100万元,再追加50分;

    该项累计加分上限1000分。

    以投融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协议、出资证明、银行电子回单、工资发放凭证等。

    创新成果

    1)以第一发明人身份申请并获授权集成电路及相关领域发明专利每件加50分;

    2)以第二发明人身份申请并获授权集成电路及相关领域发明专利每件加20分;

    该项累计加分上限500分。

    发明专利证书副本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所查询到的公告。

    贡献分

    人才汇聚

    1)企业每新引进1名集成电路及相关领域博士研究生员工,加50分;

    2)企业每新引进1名集成电路及相关领域硕士研究生员工,加20分;

    该项累计加分上限500分。(引进人员需常年在晋工作)

    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员工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

    社会效益

    荣誉

    1)个人获得各级劳模、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市民、见义勇为奖及其他同等荣誉,其中:县处级的每次得20分,地厅级的每次得30分,省部级的每次得50分,国家级的每次得100分;

    2)个人入选两代表一委员的,其中:县处级的每次得20分,地厅级的每次得30分,省部级的每次得50分,国家级的每次得100分;

    3)在晋江市范围内有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慈善捐款等活动,每项可加2分,每年累计加分上限10分。

    荣誉证书、献血证书、志愿工时证明、获奖证书、慈善捐赠等。

    党建

    企业建立党组织机构的,加50分;

    每发展一名企业党员,加20分。

    该项累计加分上限150分。


    资历分

    服务年限

    在晋服务年限,每在晋工作满一年加20分,累计加分上限200分。

    社保缴交记录。

    在地加分项

    在晋购买住房加20分,配偶在晋工作加20分,子女在晋就学加20分。

    相关佐证材料。

    一票否决项

    1)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的;

    2)个人存在刑事犯罪、违反党纪、重大失信行为的,违反意识形态十类情形的;

    3)所在企业存在偷税、逃税、抗税、骗税行为受到税务部门处罚的,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受到处罚的;

    4)企业汇算清缴年度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5)所在企业及个人存在涉黑涉恶情形的;

    6)其它不符合人才政策的情形。

    由宣传、公安、法院、税务、市场监管、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核查征信情况并提供相应记录材料。



       来源:江市人民政

          

       一图读懂《晋江市进一步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措施》

  • 2025 - 04 - 0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5〕38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若干政策》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28纳米(含)、线宽小于65纳米(含)、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的清单;《若干政策》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2021〕5)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的清单;《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

           二、2024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5年需重新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331日至418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地方发展改革委确定接受单位)。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

           三、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通过后,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若干政策》第(八)条提及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形成清单后函告财政部,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最终确定。《公告》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确认并联合印发。
           四、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申请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
    〔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于汇算清缴结束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条优惠政策的,由企业所在地直属海关告知相关企业。

           五、已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向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报告,并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省级部门上报文件落款日为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
           六、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会同财政、海关、税务部门对清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报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问题,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和标准的企业或项目,将函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则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企业享受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财关税〔2021〕4号文规定的进口税收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适时调整。

      附件: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pdf

                2.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pdf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pdf

                4.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53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2024 - 10 - 23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加快推动光芯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30年)的通知

    粤办函〔2024289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加快推动光芯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929

     

     

    广东省加快推动光芯片产业

    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30年)

     

      光芯片是实现光电信号转换的基础元器件,相较于集成电路展现出更低的传输损耗、更宽的传输带宽、更小的时间延迟以及更强的抗电磁干扰能力,有望带动半导体产业变革式发展,有力支撑新一代网络通信、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培育发展光芯片产业,力争到2030年取得10项以上光芯片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打造10个以上拳头产品,培育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领军企业,建设10个左右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培育形成新的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光芯片产业创新高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突破产业关键技术。

      1. 强化光芯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单片集成、光子计算、超高速光子网络、柔性光子芯片、片上光学神经网络等未来前沿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积极承担国家级光芯片相关重大攻关任务,形成一批硬核成果。(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参与,不再列出)

      2.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支持光芯片技术攻关。加大对高速光通信芯片、高性能光传感芯片、通感融合芯片、薄膜铌酸锂材料、磷化铟衬底材料、有机半导体材料、硅光集成技术、柔性集成技术、磊晶生长和外延工艺、核心半导体设备等方向的研发投入力度,着力解决产业链供应链的卡点”“堵点问题。(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大强芯工程对光芯片的支持力度。扩大省级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等支持范围,将面向集成电路产业底层算法和架构技术的研发补贴、量产前首轮流片奖补等产业政策,扩展至光芯片设计自动化软件(PDA工具)、硅光MPW流片等领域,强化光芯片领域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省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中试转化进程。

      4. 加快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研发先导线和中试线。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高速光通信芯片、高性能光传感芯片、红外光传感芯片、高性能通感融合芯片、薄膜铌酸锂、化合物半导体、硅基(异质异构)集成、光电混合集成等领域,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研发先导线和中试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支持中试平台积极发挥效能。支持中试平台围绕光芯片相关领域,向中小企业提供原型制造、质量性能检测、小批量试生产、工艺放大熟化等系列服务,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加快熟化。鼓励综合性专业化中试平台为光芯片领域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提供验证服务,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给予一定政策和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鼓励中试平台孵化更多创新企业。鼓励中试平台搭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孵化载体,并通过许可、出售等方式将成熟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或将部分成果通过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实现商业化,孵化培养更多光芯片领域新物种企业。(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创新平台体系。

      7. 聚焦前沿技术领域建设一批战略性平台。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布局建设一批光芯片领域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主要聚焦基础理论研究和新兴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加快形成前沿性、交叉性、颠覆性技术原创成果,实现更多01”的突破。(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聚焦产业创新领域培育一批专业化平台。引进国内外战略科技力量,培育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主要聚焦光芯片关键细分环节,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孵化,不断提升细分领域产业优势。(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聚焦专业化服务领域建设一批服务类平台。围绕研发设计、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专业化服务领域,打造一批促进光芯片产业创新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创新成果转化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0. 强化光芯片产业系统布局。强化我省光芯片产业总体发展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研究出台关于发展光芯片产业的专项规划,加快引进国内外光芯片领域高端创新资源,形成差异化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聚焦特色优势领域打造产业集群。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发挥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链基础优势,结合本地区当前发展人工智能、大模型、新一代网络通信、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中心等产业科技的需要,加快培育光通信芯片、光传感芯片等产业集群,打造涵盖设计、制造、封测等环节的光芯片全产业链,积极培育光计算芯片等未来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支持各地规划建设光芯片专业园区。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依托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光芯片专业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培育领军企业。

      13. 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围绕光芯片关键细分领域和产业链重点环节,引进一批汇聚全球资源、在细分领域占据引领地位的领军企业和新物种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光芯片企业围绕产业链重点环节进行并购整合,加快提升业务规模。(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支持孵化和培育一批科技型初创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与国内外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联合搭建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探索产学研协同攻关和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孵化和培育一批科技型初创企业。鼓励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头部企业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延伸布局光芯片相关领域。(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在粤布局。支持光芯片龙头企业加大在粤的研发和产线布局,加快形成光芯片产业集群。支持外资光芯片企业布局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平台,进一步强化光芯片领域科技创新能力。(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合作协同创新。

      16. 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积极对接国家集成电路战略布局,争取一批国家级光芯片项目落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积极对接港澳创新资源。加强与香港、澳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对接优质科技成果、创新人才和金融资本,加快导入并形成一批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成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积极对接国内外其他区域创新资源。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国内先进地区企业、机构交流合作,探索开展跨区域协同合作,加强导入优质研发资源和产业资源。建立与国际知名高校、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技术和人员交流,不断提升区域辐射力和行业影响力。(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工程

      (一)关键材料装备攻关工程。

      19. 加快开展光芯片关键材料研发攻关大力支持硅光材料、化合物半导体、薄膜铌酸锂、氧化镓薄膜、电光聚合物、柔性基底材料、超表面材料、光学传感材料、电光拓扑相变材料、光刻胶、石英晶体等光芯片关键材料研发制造。(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推进光芯片关键装备研发制造。大力推动刻蚀机、键合机、外延生长设备及光矢量参数网络测试仪等光芯片关键装备研发和国产化替代。落实工业设备更新改造政策,加快光芯片关键设备更新升级。(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支持光芯片相关部件和工艺的研发及优化。大力支持收发模块、调制器、可重构光神经网络推理器、PLC分路器、AWG光栅等光器件及光模块核心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硅光集成、异质集成、磊晶生长和外延工艺、制造工艺等光芯片相关制造工艺研发和持续优化。(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产业强链补链建设工程。

      22. 加强光芯片设计研发。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建设光芯片设计工具软件及IP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构建细分领域产业技术创新优势。支持光芯片设计企业围绕光通信互连收发芯片、FP/DFB/EML/VCSEL激光芯片、PIN/APD探测芯片、短波红外有机成像芯片、TOF/FMCW激光雷达芯片、3D视觉感知芯片等领域加强研发和产业化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加强光芯片制造布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础上,大力支持技术先进的光芯片IDM(设计、制造、封测一体化)、Foundry(晶圆代工)企业,加大基于硅基、锗基、化合物半导体、薄膜铌酸锂等平台材料,以及各类材料异质异构集成、多种功能光电融合的光芯片、光模块及光器件的产线和产能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提升光芯片封装水平。大力发展片上集成、3D堆叠、光波器件与光芯片的共封装(CPO)以及光I/O接口等先进封装技术,紧贴市场需求推动光芯片封装测试工艺技术升级和能力提升。(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核心产品示范应用工程。

      25. 加强光芯片产品示范应用。大力支持光芯片在新一代信息通信、数据中心、智算中心、生物医药、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的场景示范和产品应用。培育更多应用场景,加大光芯片产品在信息传输、探测、传感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相关领域半导体产品升级换代。(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前沿技术产业培育工程。

      26. 围绕光芯片前沿理论和技术问题开展基础攻关和研发布局。支持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围绕光神经网络芯片、光量子芯片、超灵敏光传感探测芯片、光电异质异构混合集成芯片、微腔光电子芯片、幂次增长算力光芯片等技术领域研发布局,努力实现原理性突破、原始性技术积累和开创性突破。(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光芯片产业布局,整合各方资源,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相关部门及各有关地市,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省市联动工作合力,谋划布局标志性项目、专业化园区和重大创新平台。探索建立光芯片产业战略咨询机制,加大对光芯片整体发展趋势、国际形势变化、主要技术走向等基础研判,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逐步形成支撑光芯片未来产业发展的产业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资金支持。统筹用好现有专项资金支持光芯片产业发展,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龙头企业招引、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稳定资金支持。鼓励科研人员围绕光芯片前沿技术领域自主选题、自主研发,加快形成前沿性、交叉性、颠覆性技术原创成果。推动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在国家未来产业领域重大专项等政策实施中承担一批国家级重大项目,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发挥省基金及地市相关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股权、债券、保险等形式支持光芯片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试点示范。积极吸引国内外光芯片龙头企业在粤设立总部、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快速落地联动响应机制。将光芯片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统筹安排用地指标。统筹用好已有专项资金,对投资额度较大的光芯片项目,以及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光芯片领域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平台予以支持。加大光芯片产业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加快开展重点项目应用场景示范和市场验证。(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资源保障。统筹全省人才引进专项资源,大力引进一批光芯片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创新引进人才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相关领域教学资源和实践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加快培养满足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人才。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学术研讨会、合作推介会、产业技术论坛及年度峰会等主体活动,通过供需对接、技术交流、合作转化等手段加速推动光芯片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关注和大力支持光芯片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24 - 08 - 28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十届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 适用主体

      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设备、材料、终端应用等环节的企业,以及集成电路领域相关专业服务平台。

      第二条 支持设计业做优做强

      (一)引进高端研发类企业。对新引进总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设计、EDA、IP等高端研发类企业,按照不超过其购置软件和研发设备实际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50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招商署、各区)

      (二)支持EDA工具软件购买、租用和研发。对购买EDA工具软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实际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300万元;对租用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EDA工具软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100万元。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EDA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10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集成电路芯片MPW流片和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对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流片费用的7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300万元。对完成工程产品量产前全掩膜首轮流片的企业,按照不超过首轮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500万元,其中采用14纳米及以下工艺的,年度最高可达8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鼓励开展车规级认证。对集成电路企业产品或产线通过国际汽车电子协会车规级产品测试标准系列(AEC-Q系列)、汽车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ATF 16949)、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ISO 26262)等,按照不超过实际认证费用的30%给予补助,年度最高2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开源生态建设。对购买基于RISC-V IP核开展高端芯片、先进或特色工艺研发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1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条 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

      (一)引进培育先进制造业。对集成电路领域新引进和新扩产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含)以上的生产制造项目,对企业设备投入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亿元。其中材料、设备类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可放宽至5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招商署、各区)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集成电路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对企业设备投入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具体按市级技术改造政策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四条 加快培育优质企业

      鼓励优质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每年公布珠海集成电路十强企业名单,推动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

      支持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发展,经认定入选我市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珠科创〔2024〕19号)给予支持。(市科技创新局)

      第五条 支持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

      对集成电路领域开展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的项目予以事前资助和配套支持。对事前资助类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为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国家或省科技部门立项、总资助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财政配套补助额度为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按照《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办法》(珠科创〔2022〕75号)执行。(市科技创新局)

      第六条 支持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支持提供芯片可靠性测试、芯片仿真验证、IP资源服务等支撑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经评审,对企业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事后补贴,最高300万元;对非营利性机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70%给予事前资助,最高5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七条 支持琴珠澳产业协同发展

      加强与横琴、澳门产业互动和对接沟通,推进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对运营总部或研发在横琴、澳门的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在珠海布局的重大生产制造或者终端应用工厂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市重大先进制造业政策支持范围。(市招商署、各区)

      第八条 加快人才引进和集聚

      (一)支持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引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产业转化潜力的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对入选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根据省财政资助额度,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金支持。(市科技创新局)

      (二)支持集成电路人才集聚。优先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用人主体经珠海渠道申报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将集成电路列为优先支持类产业,在省市人才自评名额分配、市级人才项目综合评审中给予单列赛道和名额支持。在住房安居、子女教育、体检医保、创业融资等方面,为集成电路领域人才(团队)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市委组织部)

      第九条 支持多元化金融服务

      (一)用好产业基金。充分发挥珠海基金等产业基金的引领撬动作用,通过项目直接投资或设立行业子基金方式,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强与国家、省集成电路产业相关基金对接,争取国家、省相关基金资源支持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发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作用。对银行支持集成电路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本金部分提供最高300万元风险补偿,具体按照《珠海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珠科创〔2021〕131号)执行。(市科技创新局)

      (三)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对获得合作银行、融资担保(保险)机构为我市符合条件中小微企业发放的银行贷款、担保融资的,给予一定额度贷款利息(担保费用)补贴。具体按照《珠海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2〕156号)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条 附则

      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条款解释。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第二条与第五条不得重复申报,本市其他文件与本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政策措施的财政补贴由市、区按当年税收收入分成比例负担,各级财政应足额安排资金,列入当年预算,如有其它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有调整的,适用调整后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附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府办〔2024〕8号).wps

    相关链接:《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相关链接:
    《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 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化发展
    相关链接:
    图解:《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来源:中国珠海政府


  • 2024 - 05 - 23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4〕351号,见附件)要求,为做好我省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协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园区、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政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应知尽知。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

        二、按时提交材料。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请于4月12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其中,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软件企业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软件行业协会。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8日


     

  • 2024 - 05 - 23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4〕351号),做好我省相关企业清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请按照发改高技〔2024〕351号文件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于2024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

    (二)2023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4年需重新申报。

    二、报送纸质材料

    (一)报送时间:申请享受2024年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于4月1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集成电路企业和项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材料提交至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明湖国际信创产业园C座303室;联系人:胡聪聪 13361029289);软件企业材料提交至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903室;联系人:陈菲菲 15275188660)。

    三、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企业应对本次申请列入清单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后,将原件与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截止后,信息填报系统不再支持企业补充提交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请相关企业提前准备。

    (二)发改高技〔2024〕351号文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企业重大情况变化表》,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查询下载。(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403/t20240322_1365170_ext.html)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宁亚飞  0531-51783118

                                                  许   华  0531-5178317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林华健  0531-51782661

                                                  陈菲菲  0531-51782667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9日



  • 2024 - 05 - 23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北京市继续实施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对2024年本市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符合原有政策条件(“财税〔2016〕49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条)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进行备案并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如也符合新政策条件(45号公告第三条),可按新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惠至期满为止。符合原有政策条件,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

    2.符合新政策条件且在2020年(含)以后进入优惠期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按照“9号公告”及附件规定进行备案并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根据“9号公告”中有关规定需补充提供关于“申报企业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声明,以及关于“申报企业保证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声明、承诺书均需法人签字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符合新政策条件且在2020年(含)以后进入优惠期的软件企业,按新政策规定进行备案并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即在提供“财税〔2016〕49号”要求的材料以外,根据“10号公告”中有关规定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的证明材料以及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的证明材料。

    (2)关于“申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申报企业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企业合法经营”的声明,以及关于“申报企业保证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声明、承诺书均需法人签字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二、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条件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请于汇算清缴申报完成后及时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进入业务申请页面后,按照《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用户操作手册》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填报。

    三、申报时间

    享受2024年北京市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2.《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9号公告)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10号公告)

    5.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用户操作手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010-55520819(软件)、010-55520804(集成电路);010-62212366(税务系统技术电话)

    附1.《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docx

    附2.《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附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docx

    附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docx

    附5.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用户操作手册 .doc


  • 2024 - 05 - 23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高新区半导体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2〕1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按照《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发改高技〔2022〕62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经营,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EDA、IP、传感器、模组、公共服务等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和与之相关的公共平台、创新载体配套服务机构及终端应用企业等。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若干政策》条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九、十条,共8条,其中第六条的制造、封装测试类企业上台阶奖励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本次补助(奖励)相关主体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条件的事项),以发票时间为补助依据。

    三、相关说明

    1.支持链动发展条款中支持本地产品采购主要补助两类情况:一是支持集成电路制造及封测企业购买本地企业生产的关键设备和材料;二是支持系统(整机)、终端等企业购买本地集成电路企业设计生产(含代工厂代工)的芯片。同时,申请企业需提供被采购方出具的首次采购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附被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支持企业加大投资条款对单个项目的补助次数为1次,2022年、2023年已获得本政策补助的项目不予支持。

    3.2024年度政策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如需兑现资金总量超出预算安排,按等比例缩减原则兑现。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既往政策审核经验,按要求(第3、4、5、6、7、8项)指导申报主体严格对照《实施细则》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按照申报明细表中的发票排列顺序依次提供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严格审核把关,禁止推荐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主体。

    2.申报主体于2024年3月31日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完成注册后,按照《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根据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支持企业成长壮大条款所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后补。

    3.申请企业原则上须有7名以上(含7名)员工在合肥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并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3年新招商落户企业社保条件不满足的,由县(市)区、开发区发改(招商)部门提供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后综合判定。

    4.本次补助(奖励)相关主体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发票时间不在该范围内的不得申请。支持企业购买IP和支持企业购买、租用EDA工具软件条款,企业须在申报材料中标注软件使用期限,原则上按照政策执行期“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给予支持。

    5.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申请补助金额为发票不含税的金额。申请补助金额为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三者中金额的最小值。

    6.申请单位申请单个条款支持额度不低于10万元,补助金额小于10万元的不予支持。

    7.各县(市)区、开发区须充分了解申报单位情况,对每家申请主体开展现场核查,确保推荐单位运营情况良好,并在申请材料(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政策资金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申请《若干政策》支持。

    8.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高新区投促)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核验申报单位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见附件1)。本次申报的相关支持条款与市级其他政策同类型条款不重复享受,各县(市)区、开发区做好审核把关。

    五、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高新区半导体中心)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县区请示文、资金申请报告)1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处(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2510),所有材料电子版(县区请示文及附件、申请单位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单位补贴申报明细表excel版(附件4))发送至邮箱3538416@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新区半导体投促中心电话:65864920

    经开区经贸局电话:63886196

    新站高新区经贸局电话:65777237

    安巢经开区经贸局电话:82385519

    肥东县发改委电话:67737056

    肥西县发改委电话:68841417

    长丰县发改委电话:66852671

    庐江县发改委电话:87322521

    巢湖市发改委电话:82316547

    瑶海区发改委电话:64495568

    庐阳区发改委电话:65699720

    蜀山区发改委电话:65121162

    包河区发改委电话:63357425

    附件:1.×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县(市)区财政局关于申请2024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资金支持事项的请示.docx

    2.XX资金申请报告.docx

    3.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实施细则.pdf

    4.申报明细表.xlsx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 2024 - 05 - 22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规定和加快泉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2〕7号),推动我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现面向我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202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泉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集成电路领域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生产及研发、公共技术服务等经营活动的集成电路相关企业(单位)。

      二、支持方向

      (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测试、知识产权、展示交流等提供服务。

      需提供材料: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必要性概述,软件及设备清单、客户名单、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收费发票复印件、软件及设备环境照片、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平台购买IP、设计工具软件、测试与分析仪器设备购置等费用以完税发票为依据;对平台提供的服务的以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和完税发票为依据。备注: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 。

      (二)MPW、流片补助: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采用多项目晶圆(MPW)进行产品研发,为企业参加工程流片项目提供服务。

      需提供材料:芯片设计版图缩略图、产品外观照片、MPW/流片证明(MPW/流片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结算明细表)、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备注: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

      (三)购买设计工具、IP等补助: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开展高端芯片研发;购买第三方IC设计平台提供的“IP复用、共享设计工具软件或测试与分析”服务。

      需提供材料:购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证明(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结算明细表);购买设计工具必要性说明(包括工具用途及作用概述、供应商行业地位概述、采购工具必要性概述),EDA正版软件购买证明、使用证明(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结算明细表);购买“IP复用、共享设计工具软件或测试与分析”服务证明(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结算明细表);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备注: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

      (四)芯片应用企业采购补助:支持芯片应用(包括整机/模块/方案公司等集成电路下游企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联动发展,主要支持具有创新性、原创性芯片采购补助。

      需提供材料:具有创新性和原创性芯片概述(包括不限于芯片设计原理图、芯片测试情况概述、是否打破行业“卡脖子”等)、设计服务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和结算明细表、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软件及设备环境照片,合同双方的非关联声明或相关证明(提供方与购买方应为非关联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备注: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

      三、申报条件

      (一)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申报项目应为已执行项目,申报奖补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需发生在2023年度。企业申报的补助金额(涉及相关的发票及付款凭证等)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封面需有防伪条形编码)。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也不能在本扶持资金任一子类中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集成电路设计补助资金的申报书》(附件)。

      (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单位)提交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以虚假材料申报,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将对社会进行公布,由相关部门取消或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 

      (三)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及现场核实,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并抄送市财政局。

      (四)补助资金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规定和加快泉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2〕7号)规定,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其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MPW、流片和购买设计工具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购买IP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芯片应用企业采购补助按采购额的2%对采购方给予资金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单个型号芯片年度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涉及市级财政承担部分的,由市级财政拨付给县(市、区)。县(市、区)已出台相关政策的,采取“不重复,就高补助”方式补助。

      (五) 新增财政贡献奖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年度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以企业上年度为基数,自当年度起,连续3年将其新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别按照50%、40%、30%、20%的比例奖励企业,单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涉及属地政府兑现奖补,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奖补申报兑现细则。

      (六)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金总额超过本年度市财政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时,实际的兑现资金额度按比例压缩核减。

      (七)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企业(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扶持。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要求,涉黑涉恶的企业不予扶持。

      五、申报流程 

      按照企业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研究、对外公示等步骤开展相关工作。

      申报单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 19日,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  谢惠阳

      联系电话:0595-22579329


      附件:1.集成电路设计补助资金申报书(设计企业)

                  2.集成电路设计补助资金申报书(服务平台)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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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26
    亚马逊已达成协议,以8000 万美元现金收购芯片制造商和 AI 模型压缩公司Perceive ,后者是上市公司Xperi位于加州圣何塞的子公司。Perceive 是一家开发突破性神经网络推理解决方案的公司,专注于在边缘设备上提供大型人工智能模型的技术。亚马逊并未透露对这项技术的具体想法。亚马逊发言人表示:“我们很高兴签署了收购 Perceive 的协议,并引入其才华横溢的团队,加入我们的努力,为能够在边缘运行的设备带来大型语言模型和多模式体验。”Perceive是一家位于加州圣何塞的子公司,隶属于上市公司Xperi。该公司专注于在边缘设备上提供大型人工智能模型技术,这些硬件通常在网络边界上以有限的功率、处理、连接和存储运行。Perceive凭借其突破性的神经网络推理解决方案,在边缘AI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实战经验。亚马逊此次收购Perceive,无疑是对其在边缘技术和定制硅片领域现有投资的进一步加码。亚马逊发言人表示:“我们很高兴签署了收购Perceive的协议,并引入其才华横溢的团队,加入我们的努力,为能够在边缘运行的设备带来大型语言模型和多模式体验。”这表明亚马逊对Perceive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前景充满信心,并希望通过此次收购,加速其在边缘设备AI技术领域的布局。Perceive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开发的Ergo系列芯片,这些芯片在性能和处理能力上远超传统微型ML芯片。例如,最新一代的Ergo 2芯片在处理能力上实现了显著提升,可以同时运行多个异构网络,支持更高分辨率的传感器和更广泛的应用场景。这一技术突破使得产品开发人员能够利用先进的神经网络,如YOLOv5、RoBERTa等,快速提供准确结果,同时保持行业领先的功率效率。亚马逊通过此次收购,不仅获得了Perceive的先进技术和产品,还吸纳了其才华横溢的团队。Perceive的44名员工中的大部分预计将加入亚马...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26
    Imagination Technologies,这家以其为苹果iPhone和iPad提供GPU而闻名的公司,近日在AI战略上迈出了一大步:放弃独立的神经网络处理单元(NPU),将类似功能集成到其GPU中。据EE Times报道,该公司还从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获得了1亿美元的融资。Imagination在过去40年中一直活跃于各个领域,以其PowerVR品牌的PC图形处理器和被苹果、英特尔等公司使用的GPU IP而闻名。如今,它在AI领域重新定位,停止了独立的神经网络加速器的开发,专注于在其GPU产品中嵌入AI功能。这一战略转变是在过去18个月内做出的,原因是其专有软件栈无法跟上AI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快速演变。由于Nvidia的CUDA主导地位,Imagination在硬件开发之外面临的挑战还包括为开发者和客户展示其NPU能力的软件栈开发。认识到这些困难后,Imagination将重点转向GPU,认为GPU在多线程和并行处理方面具有天然优势,适合用于边缘AI应用。为了支持这一转型,Imagination将其开发的技术重新用于GPU栈,从而更好地应对AI工作负载。Imagination与UXL Foundation合作开发了SYCL框架,旨在与Nvidia的CUDA竞争。这一调整符合其客户的需求,因为他们已经在使用芯片上的GPU进行AI和图形处理。或许正是这种开放态度帮助Imagination从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的附属公司获得了1亿美元的可转换定期贷款。尽管Imagination致力于这种以GPU为中心的方法,但公司表示,根据AI软件基础设施的发展,未来仍可能重新考虑专用AI加速器。Imagination的这一战略调整表明,随着AI技术的发展,公司必须灵活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对于投资者而言,Imagination的转...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23
    近日,据市场研究机构CounterpointResearch最新公布的《晶圆代工季度追踪》报告指出,主要得益于强劲的AI需求,2024年第二季全球晶圆代工业市场营收环比增长约9%,同比增长约23%。从厂商排名来看,台积电、三星、中芯国际位列前三。报告指出,CoWoS供应仍然吃紧,未来产能扩张可能存在上行空间,重点是CoWoS-L。尽管非AI半导体(例如用于汽车和工业应用的半导体)的需求复苏较慢,但某些应用(例如物联网和消费电子产品)有一些紧急订单。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晶圆代工和半导体市场复苏速度快于全球同行。其中,中芯国际和华虹等中国晶圆代工厂商公布了强劲的季度业绩和积极的指引,因为中国的无晶圆厂客户更早进入库存调整阶段。在各大代工厂方面,台积电以62%的市场份额稳居第一,同比增长4个百分点。报告指出,受人工智能加速器需求持续强劲增长的推动,台积电2024年第二季度的季度营收略有超出预期。因此,台积电进一步将其年度营收预期从之前的20%中低段上调至20%中段。此外,台积电预计,到2025年底或2026年初,人工智能加速器的供需平衡将保持紧张。该公司还计划在2025年将其CoWoS产能至少再翻一番,以满足客户对人工智能的强劲需求。此外,三星第二季的市场份额为13%,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报告称,三星代工厂的收入环比增长,主要由于智能手机的库存预建和补货,在2024年第二季度以13%的市场份额保持第二的位置。该公司继续专注于为先进节点争取更多的移动和AI/HPC客户,并预计其年收入增长将超过行业增长。中芯国际第二季度的市场份额为6%,同比与环比均持平,连续第二个季度蝉联晶圆代工市场全球第三。报告称,中芯国际的季度业绩表现强劲,该公司为第三季度提供了强于预期的指引,这得益于中国需求持续复苏,包括CIS、PMIC、物联网、TDDI和LDDIC应用。中芯国际的12英寸需求正在改善,随着...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2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本周发布的最新贸易数据,今年1-7月中国企业进口了价值近260亿美元(约合1855亿元人民币)的芯片制造设备,这一数字超过了2021年同期创下的最高纪录(238亿美元)。过去一年,中国从Tokyo Electron(TEL)、ASML和应用材料等公司的采购量大幅增长。这种消费热潮推动荷兰对华出口创下新高,7月份出口额超过20亿美元,这是有史以来第二次超过20亿美元。荷兰公司ASML第二季度对华销售额飙升21%,达到其总收入的近一半,销售额由不受限制的旧系统组成。中国进口继续保持高位。即使在美国及其盟友禁止中国企业采购最先进的设备后,中国企业仍在迅速扩大采购规模。 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6月份估计,继今年中国芯片制造商的晶圆产量增幅达到15%之后,预计到2025年,其晶圆产量将增长14%,达到每月1010万片,占全球芯片产量的近三分之一。美国一直在收紧限制中国在半导体和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领域发展的规定。这些措施包括多次实施出口管制,限制先进芯片和制造这些部件的设备销售。来源:集微网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21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软银曾与英特尔进行谈判,生产人工智能(AI)芯片以与英伟达竞争。但由于英特尔难以满足软银的要求,该计划最终失败。软银CEO孙正义计划投资数十亿美元,令软银进入人工智能热潮的中心。利用英特尔的美国代工厂制造AI芯片可能会使软银获得拜登政府《芯片法案》提供的资金,这一资金是美国政府用以支持美国半导体的生产。另一方面,英特尔首席执行官Pat Gelsinger正试图让英特尔重回全球芯片制造的领先地位。3月,英特尔从美国政府处获得近200亿美元的资金和贷款,随后,英特尔大力投资,试图在芯片制造领域赶上竞争对手台积电和三星,并为该公司的代工业务吸引新的大客户。软银与英特尔的谈判未能取得成果。目前,软银已与台积电进行了谈判,但尚未达成协议,因为台积电难以满足包括英伟达在内的现有客户的需求。软银将谈判破裂归咎于英特尔,称这家芯片制造商无法满足其对产量和速度的要求。他们还称,鉴于拥有生产尖端人工智能处理器所需能力的芯片制造商数量有限,谈判可能会重新开始。据悉,孙正义正向谷歌和Meta等全球最大的几家科技集团推销,试图为自己的这项新事业争取支持和资金。孙正义所主张的重点是,软银可以帮助对抗英伟达的市场霸主地位。英伟达曾一度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其AI芯片是市场上最受欢迎的产品,被广泛应用的软件平台Cuda支撑了英伟达的主导地位。来源:集微网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21
    继在美国和日本投资晶圆厂之后,台积电8月20日正式为其德国德累斯顿晶圆厂举行奠基仪式,预计刷新近年半导体大厂在欧洲的投资速度纪录。ESMC由台积电持股70%,三家欧洲合作企业博世、英飞凌与恩智浦各拥有10%股份。按照规划,该工厂预计将于2024年底开始建设,最早于2027年第四季度开始量产,初期月产能将达到40000片300mm(12英寸)晶圆。在工艺制程方面,ESMC晶圆厂聚焦在车用和工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成熟节点,将具备28/22nm平面CMOS、16/12nm FinFET的生产能力。台积电董事长魏哲家发言表示,ESMC只是踏上欧洲征途的开始!感谢合资伙伴的支持,更大赞欧盟、德国政府大力支持。尽管他透露,一开始并未考虑欧洲设厂,然随着时间推移,对台积电而言,欧洲厂是重要发展进程,选择德累斯顿,最大关键在于,与客户非常近!台积电表示,本次活动代表着台积电与投资伙伴在欧洲半导体产业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也指出,欧洲将迎来全球最大半导体公司台积电,她表示相当期待;持续重申打造强韧供应链、分散地缘政治风险。她强调,这是欧洲的机会,欧洲《芯片法案》为大势所趋。在台积电加入后,将努力实现2030年欧洲本地化生产芯片占全球20%市占率的目标。欧盟委员会表示,已批准一项50亿欧元(约 394.81 亿元人民币)的德国国家援助措施,以支持欧洲半导体制造公司(ESMC)在德累斯顿建立新的晶圆厂。德国政府对ESMC的补贴也是欧盟目前根据其《芯片法案》核准的最大规模单笔补贴。欧盟竞争事务主管维斯塔格在声明中说,这项德国的补贴“将强化欧洲的半导体产能,帮助我们实现绿色和数字转型,并为高技术就业带来工作机会”。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15
    DIGITIMES研究中心6月25日发布报告指出,2024年全球服务器用GPU(包括存储芯片在内的板卡与子系统)产值将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达1219亿美元。其中,高端服务器GPU产值比重将超过80%,达1022亿美元,出货量可达482万颗,英伟达将占比92.5%,AMD占比可达7.3%。DIGITIMES分析师表示,生成式人工智能(AI)尚处于发展初期,云服务商(CSP)仍积极储备算力,除自研服务器ASIC加速器外,也大量采购高端服务器GPU,以抢占商机。除CSP外,全球大型企业亦积极布局生成式AI服务,这些企业单一订单量虽不多,但数量众多,也将拉升2024年英伟达高端AI服务器出货量。此外,各国政府也积极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机构表示,值得注意的是,英伟达数据中心Max GPU竞争力弱于竞品,因此订单量较少,英特尔选择改推Gaudi加速芯片。此外,英伟达中国特供版AI GPU H20,有望取得美国商务部出口许可,预计H20将在中国高端服务器GPU市场占比达97.9%。来源:集微网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15
    时隔半年,美国再次修订对华芯片管制条例。最近,美国政府对华芯片出口管制进行了修订和升级,且对此次修订动作定义为“纠正意外的错误,并明确一些条款”。这是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阻碍中国芯片制造业发展的努力的一部分。    据了解,新的管制条例将于4月4日正式生效。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了实施额外出口管制的新规措施,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再次修订了半导体出口管制规则,还增加了对一些笔记本电脑的管控。此次修订的新规则长达166页,不仅涉及AI芯片出口管制,还将适用于包含这些芯片的笔记本电脑。此外,美国还加入了对EUV掩膜、刻蚀机等制造环节设备的管控,并对中国澳门地区及D:5组地区采取“推定拒绝”的政策。这些措施进一步扩大了2023年10月17日出台的对华芯片限制令。一、具体有哪些变化?具体来看,新的管制条例的更新主要体现在新增和修改两大方面。其中,在新的管制条例中,澳门地区被提及69次。该规定延续2023年10月规则,即相关企业对向澳门地区,或者通过澳门地区向D:5组国家地区的客户出口产品,将会采取“推定拒绝”策略。       *美国出口管制规定提及的国家和地区组别清单       D:5组国家地区是指美国出口管制中的“国家组别清单”,对四组之一的D组对应的第五类管制,本组覆盖了中国、伊朗、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就说,英伟达、AMD未来向这些地区出口受控AI芯片,如无特殊理由,常规申请默认会被拒绝。同时,新的管制条例对“高性能芯片”也进行了重新定义:4A003.c类中提及的“数字计算机”、“电子组件”及其相关设备和“组件”,除E:1、E:2组别的国家和地区以外的目的地,只要“可调整峰值性能”不超过70TFLOPS均不需要许可证。*ECCN编码3A090对应的...
  • 更新时间: 2020 - 04 - 2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4月23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2019年,国内(不含港澳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6.2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3件,提前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2521.9万件,平均每4.9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8319件。以下为文字实录:申长雨:下面,我介绍一下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2019年,知识产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场合,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指示;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由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十九届四中全会就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事权,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作出新的重要部署。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等作出部署。知识产权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快推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启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年)》制定工作,完成纲要初稿。制定实施2019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深入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专利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5个月,超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年累计减免专利商标相关费用79.3亿元。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加快推进,新增试点示范城市18个、试点示范县88个、试点示范园区3...
  • 更新时间: 2021 - 12 - 08
    日前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3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尽快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缩短结算期限,让企业当年有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迅速成为纳税人关注的热点。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您了解吗?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这些↓↓↓一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二哪些费用允许加计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如下:1.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
  • 更新时间: 2021 - 04 - 29
    晋阳湖·第二届集成电路和软件业峰会邀您参会啦!紧扣国家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重大战略部署聚焦“六新”突破谋划“十四五”时期山西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新布局全面塑造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新优势5月11日-12日召开“晋阳湖·第二届集成电路和软件业峰会”本届峰会主题为“把握新阶段、融入新格局、谋划新布局、塑造新优势”当前参会报名通道已经全面开启点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按表格内要求提交申请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将安排专人对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报名请选择“集成电路专题论坛”让我们再次相遇在山西·太原晋阳湖·第二届集成电路和软件业峰会期待您的到来!
  • 更新时间: 2020 - 12 - 25
    12月23日,晋江集成电路产业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暨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揭牌活动在福建省晋江市成功举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庄天怀、赛昇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刘永东共同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揭牌并颁发证书。目前,福建分联盟已有十余家联盟会员单位。未来,福建分联盟将凭借自身平台优势,积极发展会员,集聚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汇聚国内外高端技术,协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及半导体合规相关问题,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建立高质产业生态,为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 更新时间: 2020 - 12 - 24
    今日上午,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暨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揭牌活动在泉州(晋江)国际人才港举行。11个集成电路项目正式签约落地晋江,计划总投资18亿元。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洪武强,泉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招平,泉州市工信局副局长许自霖,晋江市副市长庄天怀,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晋江市政府党组成员陈志雄等出席活动。活动现场,高精度物联网定位芯片模组研发及生产、智慧安防传感器芯片模组研发及生产、5G光电集成模块的封装与测试等11个项目现场签约,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封测、材料、终端应用、配套平台、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将进一步完善晋江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圈。现场还举行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揭牌仪式。据悉,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秘书处在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泉州分中心基础上,积极联络泉州、厦门、福州等地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等机构,筹备组建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旨在更好的服务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针对性的提供专业化支撑服务。△晋江市副市长庄天怀致辞“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呈现新特点、面临新挑战。晋江作为全国最具活力的县域之一,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的序幕已经拉开。”庄天怀在致辞中表示,晋江正把握历史机遇,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把集成电路产业作为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引擎。晋江一直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来吸引、服务好企业,千方百计提高行政效能、提供要素保障、优化政策环境,制定了落地扶持、科研鼓励、人才优待等27项优惠政策,努力营造尊商、富商、安商的发展环境。签约和揭牌仪式后,集邦咨询分析师王飞以《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商机与趋势》为主题作演讲,深入分析了新形势下未来半导体产业的发展。今年来,面对疫情的冲击和全球经济下滑的影响,招商工作面临一定的困难与挑战。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主动创新招商...
  • 更新时间: 2020 - 04 - 21
    4月17日,由中集知联携手CIC赛昇和计世资讯(CCW Research)推出的《CIC赛昇智库-中集知联年度皮书系列》发布活动成功举办。活动邀请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小龙致辞,CIC赛昇平台公司副总经理刘永东担当主持,并由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秘书长杨晓丽发布《中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蓝皮书(2020版)》。何小龙在致辞中指出,集成电路是信息技术的核心,也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信息技术经济的战略重点,对提升综合国力、整体工业实力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和较强国际竞争力。不过,随着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从引进依赖,到自主创新转型,知识产权在其中的作用愈发凸显。一方面,我国逐渐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需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我们企业自己的专利防火墙。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更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提前排查,避免侵权。如何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通过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升级、服务科技创新、助推企业成长,是促进知识产权切实转化为竞争优势的重中之重。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秘书长杨晓丽发布《中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蓝皮书(2020版)》,从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概况、中国集成电路领域专利态势、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态势以及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四个维度进行解读。杨秘书长发布的蓝皮书显示,近年来,中国集成电路领域专利保护意识日渐增强,其中公开专利申请已达61.5万余件;同时,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申请量也在不断增长,可以看出近年来业界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关注度不断提升。最后,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李木子女士,为大家详细介绍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和快速维权服务,方便企业更快速、方便的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权。
  • 更新时间: 2021 - 04 - 06
    ASPENCORE在2021年中国IC领袖峰会上重磅发布“中国IC设计100家排行榜”,向中国半导体业界人士展示了100家最优秀的IC设计公司。将上榜的企业分为10个类别,从每个类别约30家公司中挑选Top 10,最终形成“中国IC设计100家排行榜”。
  • 更新时间: 2021 - 03 - 26
    最近,中国海关公布了2021年2月份的各类货物的进出口数据,我会分几次将半导体相关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发布。这次先发布硅材料相关的进口数据:由下表可见,中国大陆最近的硅晶圆及硅棒、多晶硅进口量继续持续高速增长...由于二月是春节且日期较短,所以总体进口量相较前几个月有所下降,但相对于去年同期仍然是处于增长态势下图是单类产品来源地分布趋势:
  • 更新时间: 2021 - 03 - 16
    来源;ittbank
  • 更新时间: 2021 - 02 - 03
  • 更新时间: 2021 - 01 - 18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发布了调查报告,认为中国专利与商标申请量大增是非市场原因导致的,主要因素包括补贴、政府指标、恶意抢注、防止恶意抢注的防御性申请。众所周知,中国专利与商标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甚至超过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主要国家的申请量总和。2019年中国的商标申请达到780万件,专利申请达到430万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PCT申请量也首次超过美国。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发布了调查报告,认为中国专利与商标申请量大增是非市场原因导致的,主要因素包括补贴、政府指标、恶意抢注、防止恶意抢注的防御性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补贴对中国专利的商业化有很大负面影响,中国专利的商业价值相对其他国家要低。 首先,中国专利在国外申请的比例太低。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希望专利申请在国内和国外都提交,以使得利益最大化。如果专利只在国内申请,不进入国外,实际上等于只在国内市场有排他权,在国外白白送人了。 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中国专利在进入国外的比例只有5%,也就是每100件申请中只有5件进入到国外,而美国专利进入到国外的比例达到80%,是中国的16倍。而其他国家的专利海外申请比例从42%至202%不等,同样远高于中国。这里要解释的是,国外申请的比例很多情况会超过100%,主要是考虑了不同国家的同族申请的情况,例如有的一件专利进入到多个海外国家,相当于一件国内申请衍生出多个海外申请,综合计算,海外申请的比例就会超过100%,高于中国的几十倍。 所以专利只在中国申请不进入到国外,除了部分产品的市场主要在中国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专利的商用价值不大,在国外申请获得的利益抵不上成本。否则,产品在国外大量销售,专利应该要在海外布局。 其次,中国专利的商业化率比较低。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数据,美国的知...
  • 更新时间: 2020 - 11 - 12
    海底捞,最近有点火,生意火,也上火。“河底捞”捞进了“海底捞”的餐饮市场蹭热度,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又以失败告终,不可谓不上火。鉴于“河底捞”的前车之鉴,10月28日,海底捞上演了一出”“捞”字派系列商标申请大戏,捞了一大片“洋里捞”、“池底捞”、“渠底捞”、“塘底捞”、“盆里捞”……等200多个和“海底捞”沾边的商标名称,成为众多吃瓜群众关注的热点。这通海底捞的“捞”派系列商标申请,不仅从“渠”到“瓢”将捞的地方细分申请商标,还把海底捞的七大姑八大姨、远亲近邻——“大海底捞”、“上海底捞”、“下海底捞”、前后左右东西南北“底捞”一网打尽。这一趟申请下来,花的都是钱。当然,这是本着不怕花钱,就怕再被“捞”走了的精神在抢先行动。从专业的角度看,海底捞公司将与已有商标“海底捞”相近或疑似的组合文字申请商标,从而保护已有商标“海底捞”,这种商标申请操作本也属于通用的防御型商标申请。在此之前“娃哈哈”也干过同样的事儿。当年为了更好保护“娃哈哈”商标,娃哈哈也有“哈哈娃”、“哈娃娃”等商标申请的案例。可这样怒火中烧的“防御大法”能有多好效果?以餐饮业的另一个品牌“老干妈”来说。老干妈的商标申请也曾遭遇商标之争,然而,老干妈不以“妈”为派,而以产品实力说话。任尔东西南北风的“老川妈”、“老旦妈”“辣干妈”……外围商标申请轰炸。“老干妈”上火了吗?没有。智慧的女神,实干的行动,让“老干妈”稳坐国民心中女神王座。与其在商标上疯狂,不如在市场上行动。老干妈用产品证明了客户雪亮的眼光。海底捞,怎么说也是以“偷不走、学不会”的服务,而捞遍火锅界的市场,而有了这火遍饮食界的“捞”字号的“底”,任他什么“河底”“洋底”、“湖底”、“锅底”叫得火,也不如海底捞的火。实干出成绩,与其莫名上火的捞,不如撸起袖子加油干,真理在市场实干中。
  • 更新时间: 2020 - 07 - 03
    一总体情况  5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增速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1-5月,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5.7个百分点。  5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12.7%,比去年同期加快12.5个百分点。1-5月,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1.5%,较去年同期下降2.4个百分点。图1  2020年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和出口交货值分月增速(%)  1-5月,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4.7%(去年同期为下降13%)。营业收入利润率为4.25%,营业成本同比增长0.9%,5月末,全行业应收账款同比增长12.3%。图2  2020年1-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利润增速变动情况(%)  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9%,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1-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6%。图3   2020年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PPI分月增速(%)  1-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9%,同比加快0.7个百分点。图4   2020年1-5月电子信息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变动情况(%)二主要分行业情况  (一)通信设备制造业  5月,通信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6%,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3.8%。主要产品中,手机产量同比下降9%,其中智能手机产量同比增长8.4%。图5   2020年5月通信设备行业增加值和出口交货值分月增速(%)  1-5月,通信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5%,利润同比增长70.3%。  (二)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  5月,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出口交货...
  • 更新时间: 2017 - 07 - 26
    麻省理工学院主办的《麻省理工科技评论》(MIT Technology Review)评出2017年“全球最聪明的50家公司”(50 Smartest Companies 2017),这项排名是根据企业的创新和执行能力进行的,英伟达排名第一。50家最聪明公司中,美国有31家,占据绝对优势,中国内地有包括BAT在内的7家公司入榜,科大讯飞和腾讯进入了前十名。入选的50家公司,既有亚马逊和苹果这样规模越来越大的公司,也有像IBM和通用电气这种保守派的大公司,还有SpaceX这类雄心勃勃的初创公司。这些公司都将创新技术与商业模式进行了有效的结合。排名 公司 总部所在地 行业1.英伟达(Nvidia) 美国 智能设备2.SpaceX 美国 运输3.亚马逊(Amazon) 美国 互联网4.23andMe 美国 生物医药5.Alphabet 美国 互联网6.科大讯飞(iFlytek) 中国 智能设备7.Kite Pharma 美国 生物医药8.腾讯(Tencent) 中国 互联网9.再生元(Regeneron) 美国 生物医药10.Spark Therapeutics 美国 生物医药11.旷视(Face ++) 中国 智能设备12.First Solar 美国 清洁能源13.英特尔(Intel) 美国 智能设备14.Quanergy Systems 美国 智能设备15.维斯塔斯(Vestas Wind Systems) 丹麦 清洁能源16.苹果(Apple) 美国 智能设备17.默克(默沙东,Merck) 美国 生物医药18.Carbon 美国 先进制造业19.Desktop Metal 美国 先进制造业20.Ionis Pharmaceuticals 美国 生物医药21.Gamalon 美国 智能设备22.Illumina 美国 生物医药23.脸谱(Facebook) 美国 互联网24...
  • 更新时间: 2024 - 09 - 27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工信局、发改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含平潭、不含厦门,下同)工信部门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附件1)的企业于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初审汇总后,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企业申报文件和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2份,材料明细表见附件2)报省工信厅。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见附件2)中的相关材料。   二、企业可于2024年11月3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3年清单但未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于2024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政策。   三、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相关设区市工信部门应组织企业填写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附件3),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报送省工信厅电子信息处。企业超过本条前述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地方工信部门不予受理,该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4年度相关政策。   四、企业...
  • 更新时间: 2020 - 08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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