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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 - 07 - 01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强调

    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

    扭住关键鼓励探索突出实效

    李克强王沪宁出席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6月30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既善于积势蓄势谋势,又善于识变求变应变,紧紧扭住关键,积极鼓励探索,突出改革实效,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还听取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国有企业勇挑重担,在应急保供、医疗支援、复工复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夯实融合发展的基础支撑,健全法律法规,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会议指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


      会议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全媒体人才培养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加快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


      会议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会议强调,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着力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优化医药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络,患者就医负担逐步减轻,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的医药卫生体系经受住了考验,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梳理各地深化医改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防协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重点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支撑政策,打好改革组合拳。要高度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应用,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对近期一些地方在疫情防控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抓紧从体制机制上想办法、补漏洞,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会议强调,要把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改革任务的落实同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把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贯通起来,有针对性地部署推进关键性改革。要提前谋划“十四五”时期改革工作,更加注重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更多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改革创新最大的活力蕴藏在基层和群众中间,对待新事物新做法,要加强鼓励和引导,让新生事物健康成长,让发展新动能加速壮大。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新华社

  • 2020 - 06 - 29

    近日,泉州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从积极对接争取省级项目、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服务中小企业能力三个方面梳理了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18条措施,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


    对接争取省级项目

    (一)用好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对接首期100亿元贷款额度的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企业获得优惠贷款利率,及时纾解中小企业面临的暂时流动性困难。积极对接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省级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持续完善市、县“1+X”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国有资本杠杆撬动作用,引导各类基金、社会资本投向我市中小微企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争取应收账款融资支持。协助中小企业争取经“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获得应收账款融资,省级按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年化融资额不超过 1%的比例奖励供应链核心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政策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商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

    (三)深化产融对接合作。发挥产融合作工作机制作用,借助“产融云”“金服云”等平台,深入开展产融合作对接活动。积极争取利用省级 10 亿元的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快服贷”和“助保贷”产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技改项目争取省技改基金融资。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推动产业跨界融合。推动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的在线办公、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运用各类产业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产供销衔接。发展工业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推动企业列入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帮助企业争取一次性不超过 50 万元的省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加快发展“专精特新”。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成长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帮助获认定的企业争取一次性 1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的省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六)支持创业创新。支持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中小企业享受最低 20 万元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补助。通过“创响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激发“双创”活力。推动各类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发展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帮助新获评的争取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组织开展企业管理提升活动,推动企业管理创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七)强化产业链协作配套。支持龙头企业组织中小企业围绕供应链深化专业分工,每年按在市域内新增实际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的 1%给予龙头企业不超过 100 万元补助;对市域内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协作配套年加工产值 500 万元(含)以上或加工费 200 万元(含)以上,且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 30%以上的,按不高于年协作配套加工产值的 1%或年加工费的 2.5%给予中小企业不超过 30 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八)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深入梳理相关产业链薄弱环节,精准策划生成一批产业龙头项目及产业链缺失、延伸和升级项目,围绕产业链填平补齐,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对接引进一批产业协同配套、区域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 亿元人民币或 2 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保证,并给予市级重大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九)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提高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新发放贷款中的“首贷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业务比重。以 2019 年末为基数,对法人小微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在省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受益财政按照实际用信金额的 0.5%给予企业贴息;对依托银行业机构应收账款融资产品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按实际用信金额的1%给予企业贴息,单家企业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鼓励各银行业机构对存量客户中诚实守信、有市场、有订单但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增加临时过渡周转授信,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可对新增授信部分承担 40%担保责任并免予反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单笔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并按 1%收取担保费用。加快推动“银税互动”“助保贷”“科 创贷”“创业担保贷”“云电贷”等政银合作项目做大规模。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

    (十)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各级各类研发中心,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 150 万元、80 万元、30 万元奖励。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市级财政按项目设备投资额不高于 7%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持续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一)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个转企”)。简化“个转企”程序。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同时办理,申请注销登记时,免予提交清税证明。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 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账证不健全的转型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个转企”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时,投资主体、经营范围不变,且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市税务局及市直有关审批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二)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小升规”)。以年营业收入500 万元~2000 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推动小微工业企业加快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对小微型工业企业购买先进生产性设备和先进技术,按不超过投资额的 1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可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连续三年给予一定的经营贡献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三)推动规上企业股份制改造(“规改股”)。每年滚动筛选一批条件成熟、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纳入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培育,对与证券公司、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推荐机构会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改制规范、辅导等相关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制的后备企业,市政府给予 30 万元补贴。科创板后备企业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叠加给予 20 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四)推动企业上市融资(“股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或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市级给予 50 万元资金奖励;在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股改板挂牌的,市级给予 20 万元资金奖励;上市后备企业经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市级给予 50 万元资金奖励;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申报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市级给予100 万元资金奖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招股说明书为依据,上市募集资金 5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市级给予 100 万元资金奖励;上市后备企业首发上市申报材料获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交易所)受理的,市级给予50 万元资金奖励;成功在科创板上市的,叠加给予50 万元资金奖励;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上市或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境外上市,以招股说明书为依据,上市募集资金 5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市级给予 100万元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提高服务中小企业能力

    (十五)建立“白名单”制度。推动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等银行率先开展试点,建立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白名单”,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单列信贷计划,实行贷款台账管理,跟踪推进落实,优先满足“白名单”企业的融资需求。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白名单”企业提供不收取保证金的融资担保服务,按照合理比例分摊担保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六)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依法依规条件下优先支付与中小企业的往来账款。对因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方面未组织项目验收和开展财政审核审计等原因造成拖欠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快项目验收和财政审核审计进度,切实提高清偿率。各级政府应及时支付企业征迁补偿款。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国资委、人社局、 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七)建设“政企直通车”平台。加快市、县两级 “政企直通车”服务平台(服务站)建设,提供惠企政策制定咨询解读等服务;推进与各级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 APP、12345 民营企业服务平台及各涉企部门网上服务系统等对接。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八)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会商研究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2020 - 06 - 20

    福州大学-晋江微电子研究院坐落于福建省晋江市,由政、校、企联合共建,面向国家产业布局和创新发展需求,开展超快自旋磁存储技术、量子隧穿场效应晶体管、纳米生物传感芯片等前沿技术的研发。

    研究院下设3个运行支撑部门。行政运行部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行,包括财务、审计、资产管理、重要活动组织统筹、文秘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业绩考核、研究生培养等相关事务;创新管理部负责科研物资统筹、平台建设、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等工作。

    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3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薪资待遇和报名程序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行政管理文员

    办公地点:晋江

    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院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

    2.负责研究院经费全过程跟踪管理;

    3.负责研究院财务报销事宜,保证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文员


    办公地点:福州

    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院各类人员招聘、业绩考核;

    2.负责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创新管理文员

    办公地点:晋江

    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院科研平台建设、设备招投标、科研物资统筹管理;

    2.负责研究院项目管理;

    3.负责研究院知识产权管理及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等;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良好的服务意识、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入职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具有财务、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知识背景及相关专业者优先录用;

    3.计算机软硬件操作熟练,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4.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文字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三、薪资待遇:

    参考福州大学及晋江科教园相关岗位薪资水平制定薪资待遇,年终考核优秀者,可获得绩效奖励。



    四、报名程序:

    应聘者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材料压缩打包后,以“应聘+姓名+岗位+研究生毕业院校”命名,发至邮箱:enswang@qq.com。后续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考核安排,请保持通信畅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enswang@qq.com

        

    来源:科技晋江

  • 2020 - 06 - 15

    泉工信软件2020〕111号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泉政办〔2018〕10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推进智能装备和“数控一代”产品应用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8〕6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泉州市数字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18〕68号)文件精神,为深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泉州工业数字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两化融合(工业数字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方向

    申报项目分六大类。

    第一类:两化融合类2个,序号(一)至(二);

    第二类:软件和信息服务类4个,序号(三)至(六);

    第三类:动漫游戏类3个,序号(七)至(九);

    第四类:泉企上云类1个,序号(十);

    第五类:工业互联网类3个,序号(十一)至(十三);

    第六类:公共服务平台类1个,序号(十四)。

    第一类 两化融合类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奖励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通过证书。

    (4)申报单位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年度需入选当年度泉州市级产业龙头企业。

    2.申报材料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

    (4)通过国家级评定的文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

    (5)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6)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二)两化融合示范(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两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中,与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投资额必须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中,与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投资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3)项目实施周期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时间认定以发票出具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两化融合项目补助申报表(附件2);

    (2)项目总结报告书(附件2);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签订服务协议的企业名单、不少于5家本市企业服务协议和服务企业成效的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提供,示范建设项目不用提供);

    5)项目购置与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清单(附件2)及发票复印件;

    6)申报单位的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7)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两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第二类 软件和信息服务类

    (三)软件骨干企业培育奖励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自2019年首次获得以下荣誉的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全国软件百强”。

    2.申报材料

    (1)软件骨干企业培育奖励申报表(附件3);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

    (4)首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首次入选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四)来泉投资落户补助

    1.申报条件

    (1)自2019年1月1日起,境内外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及研发机构首次在泉州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机构),累计实际到位投资金额超3000万(不包含泉州本地自然人、企业法人直接或间接的投资金额);

    (2)完成商事登记手续或开展业务需要的相关登记手续;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的工作人员。

    2.申报材料

    (1)来泉投资落户补助申报表(附件4);

    (2)实际到位投资金额的证明材料;

    (3)在泉公司(机构)设立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介绍。

    (4)办公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购买或租赁发票复印件;

    (5)在泉公司(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10人以上);

    (6)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奖励给其在泉设立的公司(机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摊。

    (五)市外项目招标奖励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招标的信息化项目应是经过第三方公开招标;

    (4)企业中标合同在2019年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或者在2019年获得省软件产业专项资金奖励(省外项目招标奖励);

    (5)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达合同总金额60%以上。

    2.申报材料

    (1)市外项目招标奖励申报表(附件5);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

    (4)申报单位具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软件著作权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5)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项目中标合同(复印件);

    (7)收到货款的银行转账等相关凭证(复印件);

    (8)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按已完成项目合同金额的2%予以补助。如已获得省软件产业专项资金奖励(省外项目招标)的企业,在省里的补助基础上再叠加给予2%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六)软件企业资质认证补助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取得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二级的软件企业,或新通过CMM/CMMI、PCMM、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名词解释见附件)等国际质量和安全评估、认证或认证升级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软件企业资质认证补助申报表(附件6);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

    (4)首次获得的资质认证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新取得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二级的软件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后,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CMM/CMMI、PCMM、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等国际质量和安全评估、认证或认证升级的企业,按照认证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第三类 动漫游戏类

    (七)原创动画播出奖励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自2019年在省级(含副省级)或国家级电视台首次播出原创电视动画作品;在全国性院线和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首次播出原创电影动画。

    2.申报材料

    (1)原创动画播出奖励申报表(附件7);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

    (4)申报原创电视动画播出奖励需提供:原创动画片(动画电影)播出奖励申报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行许可证与作品登记证书的作品名称一致;与电视台签署的动画片购买或播放权合同书复印件、电视台播出证明(含播出起止日期、集数、频道、播出时间)复印件,合同书和播出证明的作品名称一致;

    (5)申报原创电影动画播出奖励需提供:原创动画片(动画电影)播出奖励申报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与电影发行公司或央视电影频道签署的影片购买或发行权合同书复印件、影片收入证明(发票或转账证明)复印件;

    (6“从高”申报的项目需提供已获得的播出奖励情况明细表(作品名称、播出院线或频道、奖励金额);

    (7)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于原创电视动画作品,在国家级电视台首次播出的,按每分钟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在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动漫频道首次播出的,按每分钟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同一部作品在多个电视台多次播出只补助1次,同一部作品在省级和国家级都有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只补助1次。若该作品先在省级电视台播出,并按标准获得每分钟1500元的补助,而后又在国家级电视台播出,可按照国家级电视台补助标准申请每分钟1000元的差额;系列作品只补助1次。系列作品的认定以取得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为标准,即取得1次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号即具备1次申报播出补助的资格,一证一报,不得重复申请。每部作品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原创电影动画,在全国性院线和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首次播出的按每分钟2500元,在地区性院线首次播出的按每分钟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部作品多次重复播出的只补助1次,按首次播出时长计算;同一部作品的系列作品可重复申报;同一部作品在地区性院线和全国性院线都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只奖励1次。每部作品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4.全国性院线补充说明

    以2019年票房前十名院线作为全国性院线范围:万达院线、大地院线、上海联和院线、南方新干线、中影数字院线、中影星美院线、金逸院线、横店院线、幸福蓝海院线、华夏联合院线。

    (八)动漫企业参展补助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2019年参加省级、国家级、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展会。

    2.申报材料

    (1)动漫企业参展补助申报表(附件8);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

    (4)参加单位及人员名单;

    (5)企业与组织单位或展会方订购展位的协议复印件,及相关费用明细证明资料;

    (6)相关费用的银行汇款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7)含展位外观的彩色照片两张(不同角度,可见展位号或企业名称);

    (8)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参加省级、国家级、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展会的单位,按其展位费的50%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九)原创动漫游戏形象品牌授权奖励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2019年以来原创动漫形象品牌授权年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动漫游戏企业;或2019年采购我市动漫游戏形象品牌的本市传统产业相关企业。

    2.申报材料

    (1)原创动漫游戏形象品牌授权奖励申报表(附件9);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

    (4)申报单位拥有原创动漫形象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申报授权奖励的企业需提供);

    (5)品牌授权合同以及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资金往来凭证(复印件);

    (6)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动漫游戏企业按形象品牌授权额(以发票为准)1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采购我市动漫游戏形象品牌的传统产业相关企业按采购额度(以发票为准)1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第四类 泉企上云类

    (十)泉企上云补助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所购云服务产品的云服务商需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市内注册分支机构;

    (4)申报单位2019年度上云服务费超过5万元(以发票为准)。

    2.申报材料

    (1)泉企上云补助申报表(附件10);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福企网提供的上云凭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有关2019年度上云费用的上云服务合同,以及发票(复印件);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按照服务费(以发票金额为准)的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上云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第五类 工业互联网类

    (十一)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由服务商或者制造业企业一方进行申报;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项目具有知识产权且归属明确;

    (4)工业互联网企业与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陶瓷、机械装备、石油化工、食品、纸业、工艺美术等各行业实体制造企业和流程化生产企业合作,基于互联网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内容;

    (5)项目应具备数据、网络、平台三个要素条件,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2.申报材料

    (1)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补助申报表(附件11);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

    (4)申报单位具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与平台相关的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类项目须提供);

    (5)申报单位为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需提供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证明;

    (6)申报单位拥有申报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7)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提供“互联网+”解决方案或服务产品的本地企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十二)大数据服务补助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单位于2019年度采购使用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据中心提供的解决方案或IT服务(以发票为准)。

    2.申报材料

    (1)大数据服务补助申报表(附件12);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采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据中心提供的解决方案或IT服务合同,以及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资金往来凭证(复印件);

    (4)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金额为准)的30%给予使用企业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市、县两级财政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十三)工业APP补助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的行业工业APP,或面向制造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具有高应用价值的企业专用工业APP。

    2.申报材料

    (1)工业APP补助申报表(附件13);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每个工业APP按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服务支出的3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第六类 公共服务平台类

    (十四)公共服务平台补助

    1.申报条件

    (1)在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的众包设计、研发,创新资源共享创业支持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4)公共服务平台占上年度营业收入一定比重(人才对接、培训等平台建设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不要求营业收入);

    (5)为20(含)家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或培训;

    (6)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比例达60%以上;

    (7)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具备较好的服务基础和服务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效益。

    2.申报材料

    (1)公共服务平台补助申报表(附件14);

    (2)公共服务平台补助申请报告(附件14);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

    (5)申报单位具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软件著作权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6)服务场所证明材料;

    (7)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和专职服务团队(姓名、身份证、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开始工作时间、到平台工作时间、联系电话等列表体现);

    (8)分项列出2019年度服务20家企业的案例列表(包括被服务企业名称、联系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等),提供与5家被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9)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15)。

    3.补助标准

    对提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摊。

    二、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从泉州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gxj.quanzhou.gov.cn/),点击左下角“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再点击右边“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陆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

    申报两化融合类项目的企业,必须在福建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fjpg.cspiii.com/)注册,并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

    申报“泉企上云”项目的上云企业及云服务商另需在福企网平台(https://www.fujiansme.com/)注册,并按福企网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由云服务商为上云企业提供福企网相关操作的协助。

    书面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完整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根据申报单位属地分类经所在地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上报至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2020年两化融合(工业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6)后统一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申报时间

    1.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7月9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07月9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建立基层党组织,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建立以党建促发展、以党建强队伍、以党建增强活力的健康发展机制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2.除(二)两化融合示范(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助、(四)来泉投资落户补助外,单个企业申报多个项目且符合要求的,奖励、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3.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金总额超过本年度市下达给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时,实际的兑现资金额度按比例压缩核减。

    4.如未特殊申明,同一申报项目已获得省、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按“不重复,就高不就低”补助。

    5.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企业(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扶持。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要求,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涉黑涉恶的企业不予扶持。

    6.专项所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将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通过统一招投标聘请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后出具,具体审计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7.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8.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申报业务咨询

    市工信局软件业与信息化推进科施珊娜  0595-28383889

    市财政局企业科林明忠  0595-28066572

     

    附件:1.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奖励申报表

          2. 两化融合示范(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助申报表

          3. 软件骨干企业培育奖励申报表

          4. 来泉投资落户补助申报表

          5. 市外项目招标奖励申报表

          6. 软件企业资质认证补助申报表

          7. 原创动画播出奖励申报表

          8. 动漫企业参展补助申报表

          9. 原创动漫游戏形象品牌授权奖励申报表

          10.泉企上云补助申报表

          11. 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补助申报表

          12. 大数据服务补助申报表

          13. 工业APP补助申报表

          14. 公共服务平台补助申报表

          15. 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16. 2020年两化融合(工业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日

    来源: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0 - 06 - 08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发挥晋江市海峡科技大市场科技服务功能,实现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精准对接,现向我市企业征集技术需求,欢迎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晋江市海峡科技大市场将根据企业需求安排专人进行对接服务。


      请将技术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jkjdsc@126.com。


      联系方式:


      1.晋江市海峡科技大市场

      余钊辉

      15980218949


      2.晋江市科学技术局

      创新平台科

      0595-85667172


      附件:

      1.晋江市海峡科技大市场简介

      2.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


      晋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0日


    扫描二维码可下载原文及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


    来源:科技晋江



  • 2020 - 05 - 3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2号),以及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安排,我厅将开展第一批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批“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计划共遴选20名左右产业型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名额不限,鼓励活跃在企业创新创业一线的科技人才申报。 


    二、遴选条件

      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不限国籍,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1.申报福建省“创业之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包含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固定成员不少于10名。 


      (3)所创办的企业在福建省内注册3年以上,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行业竞争力,原则上应已完成一轮以上融资。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累计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4)所创办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已有产品投放市场且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市场份额;企业具有良好的预期成长性,能够引领省内某个领域快速发展。 


     2.申报福建省“创新之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受聘于省内企业(含在闽央企)工作满1年,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

     

        (2)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应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3)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名前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排名前3)。 

     

      (4)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担任企业技术或研发团队负责人,所带领的创新团队拥有5名以上相对固定的团队成员,且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研究开发的项目未来成长性良好。

     

      国家重要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杰出科技人才、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 

     

    三、申报推荐

      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域名为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在线办理申报、推荐和评审。 


    (一)账号注册与申领

      1、申报人、用人单位,分别通过省科技厅基础支撑管理系统(平台首页链接)注册个人账号和用人单位账号。如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的申报用户,可直接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本平台。 


       2、审核推荐单位,指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等,账号将由省科技厅统一配置。尚未向我厅申领的,请来函告知单位名称、单位经办部门(处、科室等)名称、经办部门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拍照)发送到jlb@kjt.fujian.gov.cn邮箱,我厅将配置后安排分发。收到账号请及时登录平台修改初始密码并妥为保管。


    (二)在线申报及审核推荐

      1.申报人:经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凭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平台系统,选择申报人才类别(“创业之星”或“创新之星”),准确选择审核推荐单位,填写申报表各页栏目并上传附件,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检查无误后,点“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至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凭注册的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平台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已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核实,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页,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填写用人单位意见,确认无误后,点“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至申报人选择的审核推荐单位。提交后及时告知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日期前如需退回修改,请直接点“审核退回”将退至申报人。 

     

      3.审核推荐单位:凭申领的账号登录平台,对相关用人单位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的计生、综治情况进行把关,阅读“承诺与审核意见”页内容,确认无误后,点“提交上一级审核”提交推荐到省科技厅(截止2020年6月22日)。 

     

      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所在地区企业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分别负责所属企业申报事项的审核推荐。 

     

    (三)纸质材料报送

    在线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推荐提交到省科技厅后将获得受理号。申报人应在获得科技厅受理号后,及时在线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受理号的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订一式1份(须与平台内填报内容一致)。打印时可根据预览适当调整边距,双面打印,不要另加封面。 

     

      纸质申报材料经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逐级审核签章后,由审核推荐单位汇总并出具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姓名、申报类别、用人单位清单,申报人公示、计生、综治审核情况说明等),寄送省科技厅(截止2020年6月24日)。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负审核责任,务必认真审核把关;注重推荐人选诚信、业绩和发展潜力,确保推荐质量;通过系统提交即视为审核确认申报人申报事项符合规定的条件要求并同意推荐。 

     

      2.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追回。 

     

      3.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个人答辩、实地考察及公示等环节。


    五、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技厅奖励办: 

      佘育生、林青 0591-87881150、87869718 

      平台系统操作咨询指导及技术支持: 

      0591-87882011、87862800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1108室(邮编35000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27日 

     

  • 2020 - 05 - 29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9号

     

    现就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5月29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2020 - 05 - 28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州高新区各分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泉委发〔2016〕18号)文件精神,根据《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工作方案》(泉科综〔2018〕15号)要求,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工商登记住所位于泉州辖区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运营情况良好的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高技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 

      (三)企业信用良好且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 

      二、遴选标准 

      “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以企业规模和效益作为入库的基本指标,以企业创新能力作为参考指标,在符合规模和效益指标的前提下,满足创新能力指标较多的企业优先入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不受规模和效益指标限制,在符合特定指标情况下,可入选。 

      (一)规模和效益指标 

      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含)-5000万元的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含)-2亿元的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含)-5亿元的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计算公式如下:近两年复合增长率=,保留1位小数。 

      2.5年内实现年收入5亿元:在申报时,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6个完整年度(以注册时间为准),且上一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及以上。 

      3.10年内实现年收入10亿元:在申报时,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1个完整年度(以注册时间为准),且上一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及以上。 

      (二)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以下创新能力指标较多的企业优先入选: 

      1.研发投入: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两年研发投入总和/两年收入总和)超过3%。 

      2.知识产权:拥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3项(含)以上或II类自主知识产权10项(含)以上。 

      3.研发平台: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转移机构,或拥有市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 

      4.标准制定:近3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指标 

      基于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移动支付等TMT产业的企业;基于大数据、电子商务、物联网、云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基于互联网思维,围绕目标客户、产品和服务、盈利渠道等方面实现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且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填报《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信息表》,附件1),并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纳税证明材料,以及知识产权、研发平台、标准制定等创新能力指标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2。 

      特别说明:2019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若本年度再次申报,除《入库企业信息表》外,可仅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纳税证明材料,以及2019年度新增的知识产权、研发平台、标准制定等创新能力指标证明材料,2017、2018两个年度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供。 

      四、遴选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所在地科技部门,并同时报送《入库企业信息表》电子版。 

      (二)各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遴选标准进行推荐,形成《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7日前报送至泉州市科技局,应同时报送《入库企业信息表》和《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三)泉州市科技局组织评审、考察,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当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并予发文公布。 

      五、支持措施 

      (一)银行贷款贴息支持。对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在入库上一年度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总额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 

      (二)鼓励和支持培育对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先将其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19〕42号)规定给予奖励。鼓励和支持培育对象开展科技研发,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提高其项目评审权重,优先给予立项支持;其研发投入,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17〕8号)规定予以奖励补助。 

      六、注意事项 

      (一)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发展的实时情况,每年重新认定,若第二年已不符合入库标准,则退库且不再继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二)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1.在申请入库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陈晓聪 

      电话:22572138   邮箱:308107033@qq.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南门厅911室 

     

    原文及附件请复制该链接并进入:http://kj.quanzhou.gov.cn/xxgk/tzgg/202005/t20200527_2295357.htm

  • 2020 - 05 - 19

    五大重点工作,100项具体措施——近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下称《推进计划》),结合此前印发的《2020年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国建设工作要点》,共同对全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作出部署。

     

    在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方面,《推进计划》提出,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包括制定出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复制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网通办”,深入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等。

     

    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推进计划》要求,完善法律法规规章,配合做好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起草相关司法解释;加强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布局,深入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快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业务指导体系,继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监督机制等。


    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方面,《推进计划》明确,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今年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6个月以内,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4个月;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形成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出台专利导航实施指南,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培育行动;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加快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等。

     

    此外,《推进计划》还就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深入开展,今年迎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收官之年。《纲要》提出的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目前,我国正在抓紧制定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形成与《纲要》接续推进、压茬进行的战略布局。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的通知

    国知战联办〔2020〕5号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统计局、国管局、中科院、银保监会、证监会、国防科工局、林草局、邮政局、中医药局、知识产权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贸促会、中国科协:

     

      经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现将《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章)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

    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一)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政策

    1.制定出台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服务业品牌机构。(知识产权局负责)

    2.复制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在8个改革试验区推广“建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建立提供全方位证据服务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等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按职责分别负责)

    3.出台《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负责)

    4.出台《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负责)

    5.出台《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资委、知识产权局负责)

    6.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产品核算方法,完善知识产权产品统计制度。(统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7.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加快国防知识产权代理受理、转移转化、维权保护等军民融合工作机制落地。建立知识产权双向转化工作机制。(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8.出台《加强新形势下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国防科工局负责)

    9.出台《国防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暂行规则》,制定《国防专利定密解密工作规程》《国防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国防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知识产权局、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中央宣传部负责)

    10.建立国防科技工业重大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和报告制度。(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1.持续深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强化企业名称规范管理,对驰名商标、知名企业字号、中华老字号等商业标识加强保护。(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12.出台《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科院负责)

    (二)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13.研究启动制定适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央事权政策文件相关工作。(财政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14.落实《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合开展国内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局负责)

    15.保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有效运行,推进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网通办”。(知识产权局负责)

    16.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新建3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和资源平台整合利用,促进基础数据开放和共享,指导支持社会机构开展信息资源深度开发。(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负责)

    17.深入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知识产权非法代理。(知识产权局负责)

    18.清理著作权登记事项,提升便利化程度,优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著作权登记信息公示查询系统。(中央宣传部负责)

    19.规范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的管理。(中央宣传部负责)

    20.严格实施认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认证的监管力度。(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21.继续推行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制度,在处理出口货物专利纠纷担保放行过程中,允许第三方机构为收发货人提供反担保服务。(海关总署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完善法律法规规章

    22.配合做好《专利法》修改,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修订《专利审查指南》,完善相关领域审查标准。加快商标、地理标志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基本法研究。(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23.配合做好《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负责)

    24.推进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修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负责)

    25.加快修订《国防专利条例》,推动制定国防专利纠纷司法解释。(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26.推动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农村部、林草局负责)

    27.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加强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28.制定实施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和绩效考核。(知识产权局负责)

    29.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布局。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局负责)

    30.深入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知识产权局负责)

    31.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完善调解制度规范。推进成立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分中心。(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贸促会负责)

    32.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知识产权局、中央政法委负责)

    33.探索建立新业态新领域版权案件查办方式,依法及时公开侵权盗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社会化网络版权保护监测机制。(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负责)

    34.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和检查考核制度,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推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使用正版软件,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负责)

    35.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别负责)

    36.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平台和生物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生态环境部负责)

    37.依托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工作,继续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群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保护意识。(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38.加快建设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保护名录,推动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39.加快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业务指导体系,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试点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工作。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专利确权程序联动机制。(知识产权局负责)

    40.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知识产权局负责)

    41.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治理“剑网”专项行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负责)

    42.针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集中执法保护行动,聚焦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加大案件指导督查督办力度。(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43.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维护网上交易秩序和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负责)

    44.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处理跨区域市场混淆等重大案件的统一部署,探索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45.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深入开展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46.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龙腾2020”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侵权商品专项整治。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案例指导工作体系,发布《201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海关总署负责)

    47.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体系。(农业农村部、林草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48.加快推进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寄递企业违规收寄侵犯知识产权物品的行为。(邮政局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49.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制定“三合一”工作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50.强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指导,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51.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监督机制,在生效裁判监督、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中实现对专门法院的无缝衔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

    52.研究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证据审查指引》,适时发布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

    53.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公安部负责)

    54.完善规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制度,推进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公安部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一)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

    55.加强专利审查能力建设,完善质量评价机制,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6个月以内。完善集中审查、优先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延迟审查等模式。(知识产权局负责)

    56.优化商标审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审查质量管理,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4个月。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推进商标评审、异议、撤销等业务的电子化。加快智能审查系统开发,加大人工智能技术在审查中的运用。(知识产权局负责)

    57.探索改进林草植物新品种审批授权机制,扩大保护名录和新品种测试范围,逐步建立健全保护测试机构,加快测试指南编制,建立并推广电子申报系统,推动林草植物新品种审批智能化便利化改革,加快新品种测试机构和保藏机构建设。(林草局负责)

    58.加快修订农业植物品种复审规定,完善品种权保护及复审案件审理程序,健全复审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质量与效率。(农业农村部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

    59.形成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全面取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注册环节的资助与奖励。(知识产权局负责)

    60.逐步建立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可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或团队予以奖励,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和奖学金评定等政策中,坚决杜绝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为考核内容,增加专利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负责)

    61.深化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领域的重大技术专利分析和预警。(科技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

    62.出台专利导航实施指南,协调推进重点产业、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导航工作。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编制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负责)

    63.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培育行动,大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和商标品牌培育工作。(知识产权局负责)

    64.完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区域品牌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知识产权局负责)

    65.探索开展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66.推动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国资委负责)

    67.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综合示范,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完善知识产权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开发适合知识产权的担保产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68.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69.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知识产权局负责)

    70.启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第一阶段系统建设。(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银保监会负责)

    71.积极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推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财政部、知识产权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72.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73.聚焦重大疾病和罕见病、特殊人群等市场动力不足的临床用药需求,遴选公布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74.做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分类管理,加快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财政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75.编制《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草案,修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和优化企业、高校、科研组织、专利代理机构贯标工作。(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76.搭建国际版权保护交易平台。(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负责)

    77.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机构,探索开展技术经理人培养。鼓励高校与第三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合作,支持高校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技术转移转化系列技术类和管理类岗位。(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按职责分别负责)

    78.启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部负责)

    79.推动中科院院属单位开展贯标工作,推行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模式。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挖掘存量专利价值,依托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科院、知识产权局负责)

    80.实施军工技术推广专项奖励性后补助,出台《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第六批)》,开展前五批《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效果调查工作。编制2019年国防科技工业专利年度报告。(国防科工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81.开展中国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国家标准立项研究,推进专利、技术和标准国际化,建立产业生态体系,促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版权保护领域的应用。(广电总局负责)

    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82.维护多边主义,稳步推进与重点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框架下全球治理和规则制定。积极参与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谈判。积极参与并推动保护广播组织条约制定磋商进程。(知识产权局、外交部、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林草局、贸促会按职责分别负责)

    83.认真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章节相关工作。做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的技术准备。(商务部、外交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84.办好2020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商务部负责)

    85.继续面向发展中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学位教育培训。(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负责)

    86.促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高效运行,建设布局一批地方和海外分中心。继续完善海外展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知识产权局、贸促会负责)

    87.推进国际执法交流与合作,开展中欧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行动。加强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等海关执法合作机制建设,重点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合作。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各国执法部门交流合作,围绕重点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谋划和实施

    88.加快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继续推动地方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统筹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89.开展《“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知识产权局负责)

    90.制定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知识产权局负责)

    91.落实《制造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92.制定《林业和草原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组织实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林业和草原推进计划,编辑出版《2019中国林业和草原知识产权年度报告》。(林草局负责)

    93.编制《中国科学院“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中科院负责)

    (二)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94.依托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做好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工作。做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知识产权局负责)

    95.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特色智库建设。(知识产权局负责)

    96.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推出一批知识产权一流专业建设点,打造一批知识产权“金课”,引导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设知识产权管理相关专业。(教育部负责)

    97.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育支持力度。在党政领导干部和中管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了解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继续指导加强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中央组织部负责)

    (三)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

    98.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版权宣传周、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设计博览会、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2020年国际版权论坛、2020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支持办好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等活动。探索组织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海外展。(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林草局、海关总署、贸促会负责)

    99.拓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中央宣传部负责)

    100.依托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点科普活动,推进知识产权科普工作。在各类知识竞赛中纳入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科技部、中国科协负责)

    上述各项任务分工中,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列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他为参与部门。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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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申报信息
  • 更新时间: 2020 - 10 - 1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方案》)。《方案》提出,要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方案》明确,要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完善互联网信息等数字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在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此外,《方案》还要求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在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
  • 更新时间: 2020 - 10 - 15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数字技术在帮助研判疫情形势、织密织牢防控网络、推进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数字经济也迎来重大机遇!在福州举办的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各界嘉宾就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一起来听听大咖们怎么说!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数字技术极大提高对新冠的诊断和治疗水平“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视频致辞中指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极大提高我们对新冠肺炎的诊断、预测和治疗水平。”钟南山还向在这场抗疫斗争中作出贡献的数字技术领域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张勇:中国经济彰显强大韧性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说,尽管全球经济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中国的供应链能力、生产能力,包括中国市场的巨大的消费能力已基本恢复,正为全球和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百度董事长李彦宏:用“乐高模式”打造智能经济发展新动力百度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表示,百度将持续推动技术开源开放,让人工智能赋能各行各业,用“乐高模式”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华为公司轮值董事长徐直军:新基建误区要及时消除华为公司轮值董事长徐直军表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些误区,比如一哄而上、重建设轻运营、重技术轻应用、重短期轻长期等,及时解决方能加快数字中国建设进程。徐直军认为,智慧城市建设需要解决运营商角色的问题,在智慧城市的整个生命周期通过运营发挥价值。同时,注重应用,尊重软件的价值,解决软件的商业模式,才能促进智慧城市各应用软件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 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网络安全应成为新基建的基建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表示,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数字化转型,安全是基础。要把安全作为国家、城市和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经济的先决条件,没有科学的安全体系规划和安全能力建设,数字化就相当于“裸奔”。因此,网络安全应该成为新基...
  • 更新时间: 2020 - 10 - 13
    12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泉州市人民政府参与承办的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智能制造分论坛在福州举行。省委常委周联清,中国工程院院士谭建荣,中国科协智能制造学会联合体常务副秘书长吴幼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礼,副市长吕刚等出席活动。本次论坛主题为“智能制造助力高质量发展超越”,吸引50家国家级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和高等院校教授专家、超100家智能制造领域知名企业代表、超200家省内智能制造重点企业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记者代表等齐聚一堂。周联清在致辞中说,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倡导推动“数字福建”建设20周年。当年,习近平总书记极具前瞻性地提出建设“数字福建”战略构想,开启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福建省委和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取得积极成效。周联清表示,当前,福建省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希望与会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积极交流思想、推动深化合作,为加快数字中国建设进程、推动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王永礼代表市委、市政府衷心感谢主办、协办单位给予泉州难得的展示推介机会。他说,泉州制造业规模总量大,产业转型升级对包括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在内的智能制造需求十分迫切。泉州各级各有关部门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届接着一届推,智能制造发展迈出大步,营商环境赢得良好口碑和舒适体验。真诚欢迎广大专家学者、企业家多来泉州考察、投资、创业,在泉州找到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泉州将用心用情做好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的政策保障和具体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为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更大...
  • 更新时间: 2020 - 10 - 12
    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分布于我国江苏、四川、湖北、贵州、陕西等5省的6个百亿级半导体大项目先后停摆,业界担忧,造芯热引发烂尾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延误芯片产业发展大好机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实地走访发现,各地正在努力盘活停摆项目,尽可能降低损失,但由于涉及多方合作等方方面面复杂问题,一些项目重启难度很高,处置并不顺利。半导体停摆项目内部人士反思,半导体产业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且我国在该领域起步晚、基础弱,有的项目因不可控因素而停摆无可厚非。但是,有一些看似个案的停摆项目背后,种种违背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律的盲目冲动值得警惕。一些地方政府或缺少专业研判能力,或被扭曲的政绩观驱使,轻率介入产业、危害产业的行为值得反思。明星项目人去楼空造芯热引发烂尾潮厂区杂草丛生,厂房还是未完工的毛坯状态,办公场所早已人去楼空——记者近日来到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德科码(南京)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科码”),这个堪比南京台积电的“明星公司”规划投资30亿美元,今已沦为欠薪、欠工程款、欠借款的半拉子项目。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规划生产电源管理芯片、微机电系统芯片等,一期拟投资25亿元,但项目实际到资额仅为2.5亿元,后续由于股东情况变更,目前这部分投资对应的股权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平台接手。“被股东”的政府平台也不希望项目烂尾,千方百计寻找投资方,但出于资金需求量大,叠加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环节多方合作的复杂性,以及出于南京德科码项目遗留问题的顾虑,目前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人。南京德科码的法定代表人李睿为一直以“寻觅投资人”为名难觅踪影,多次作为被执行人无视法院传票逾期未到庭,目前已经被限制高消费及限制出境。▲ 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南京德科码项目厂区内外杂草丛生,记者从铁围栏向内看去,厂房还是未完工的毛坯状态 潘晔摄/本刊记者梳理发现,最近一年多来,半导体项目...
  • 更新时间: 2020 - 10 - 1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要聚焦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健全技术创新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外开放各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意见》适应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对涉外商事海事、行政、知识产权、跨境破产、金融等涉外审判重点领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是今后一段时间人民法院加强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坚决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完善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依法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意见》还指出,要完善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程序,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平行诉讼的研究和应对,打造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解决优选地;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妥善审理涉外技术转让案件,保障中外企业依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国际区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 更新时间: 2020 - 10 - 10
    “如今,可以快速获取电子专利证书、有审查业务电子印章的电子通知书,既满足了申请人、代理机构多样化的应用需求,又给我们节省了等待纸件的邮寄时间,极大缩短了获取印章文件的周期,非常方便。”看着电脑屏幕上刚刚生成的电子专利证书,一位专利代理人由衷地说。  代理人口中的这项服务,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2月推出的电子印章服务。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部(下称自动化部)对现有相关审查业务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在尽量少改动和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实现了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可方便快捷获取带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审查业务电子印章的通知书、电子专利证书的功能。  “在减少纸质通知书、纸质专利证书发出,减少邮费邮资,减少打印和处理成本的同时,实现现有对外服务内容不减少、对外进行增值服务。自动化部通过‘三减一增’服务,助力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于申请人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升对外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相关项目负责人表示。  电子印章有需求  在此次系统改造升级之前,以往的专利证书全部是纸件形式,同时,之前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收到的电子发文通知书上没有电子印章,不能满足部分申请人的多样化应用需求。当事人需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印章的通知书时,需要在电子申请网站上提交请求,经过多日等待才能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有相关审查业务印章的纸件通知书副本。  纸质文件需要经过打印、封装等处理流程,加上邮路时间,申请人一般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获得纸质专利证书和电子发文通知书的纸件副本,效率不高。我国创新主体对于获得电子专利证书的需求最为迫切,部分申请人在司法程序等特定场合对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通知书也有需求。  电子印章借助电子签名、时间戳等技术,将原有的盖章流程从线下迁移到线上,用电子印章替代实体印章,面向各业务系统提供安全合法、简单易用的一站...
  • 更新时间: 2020 - 10 - 09
    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曾说:“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非常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知识产权制度创设的巨大价值。但是星星之火要成燎原之势,就必须要在知识产权运用上下大功夫,用则活,运则通。在当前新一轮科技创新浪潮中,如何推动知识产权运用?笔者以为,我国应在市场化、产业化、资本化上下功夫。  市场化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基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当前,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关键环节。笔者建议,一方面,要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将其贯穿到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市场认可的、经得起市场检验的、在市场上有发展潜力的知识产权优先运营。另一方面,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形成健康、有序、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化生态;同时,通过完善市场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市场化进程。  产业化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关键。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产业化更多是强调知识产权支持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生产出更多新产品,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笔者建议,一方面,我国应引导和支持企业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鼓励创新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布局,并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储备;同时,努力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聚区,更高效地整合知识产权资源,促进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为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多地设立了知识产权产业化运营基金,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优势,重点选择一些中小企业进行扶持,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资本化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环节。笔者认为,资本化的知识产权在不同层级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实现交易,...
  • 更新时间: 2020 - 10 - 09
    日前,韩国半导体公司SK 海力士宣布推出全球首个DDR5 DRAM模块。从一开始,它就通过JEDEC标准化与英特尔密切合作,开发下一代DRAM规格和技术,这将确保DDR5达到其性能目标,并易于被共同客户采用。SK海力士表示,其DDR5 DRAM “针对大数据,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ML)作了优化,作为DRAM的下一代标准”。全球其他重要厂商也利用SK hynix实验室,系统测试和仿真设施为推出新型高速高密度DRAM做好了准备。 在发布上述公告之前,SK海力士已经发布了一系列DDR5故事,概述了其计划。值得注意的是实际上SK 海力士推出的产品规格: 传输速率为4,800〜5,600Mbps工作电压为1.1V降低功耗和运营成本借助TSV,最大可支持256GB模块 SK 海力士表示,它的DDR5 DRAM可以在一秒钟内传输相当于9幅FHD电影(每幅5GB)的速度,以此来说明使用公共或花园参考点的传输速度。此外,其功耗比DDR4 DRAM低20%。请记住,JEDEC公布的规范指出最大标准数据速率为6,400Mbps(最高为8,400Mbps),但预计首批产品的启动速度会降低。 SK 海力士详细介绍了新产品的可靠性,称其DDR5芯片内部具有纠错码(ECC),因此芯片本身甚至可以纠正1位级别的错误。为了提高设备密度,SK 海力士补充了其DDR5还使用了硅直通(TSV)技术。 业内分析师认为,DDR5将在2021年开始激增,到2022年将在全球市场中占有10%的份额,到2024年将增加到43%。 目前,SK海力士是全球第二大DRAM生产商,市场份额为30%。根据TrendForce的最新数据,三星是最大的DRAM制造商。 SK海力士新一代DRAM的合作伙伴SK海力士的DDR5 目标是快速增长的高价服务器市场。DD...
  • 更新时间: 2020 - 04 - 2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4月23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2019年,国内(不含港澳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6.2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3件,提前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2521.9万件,平均每4.9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8319件。以下为文字实录:申长雨:下面,我介绍一下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2019年,知识产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场合,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指示;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由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十九届四中全会就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事权,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作出新的重要部署。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等作出部署。知识产权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快推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启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年)》制定工作,完成纲要初稿。制定实施2019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深入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专利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7.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5个月,超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年累计减免专利商标相关费用79.3亿元。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加快推进,新增试点示范城市18个、试点示范县88个、试点示范园区3...
  • 更新时间: 2021 - 12 - 08
    日前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3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尽快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缩短结算期限,让企业当年有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迅速成为纳税人关注的热点。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您了解吗?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这些↓↓↓一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二哪些费用允许加计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如下:1.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
  • 更新时间: 2021 - 04 - 29
    晋阳湖·第二届集成电路和软件业峰会邀您参会啦!紧扣国家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重大战略部署聚焦“六新”突破谋划“十四五”时期山西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新布局全面塑造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新优势5月11日-12日召开“晋阳湖·第二届集成电路和软件业峰会”本届峰会主题为“把握新阶段、融入新格局、谋划新布局、塑造新优势”当前参会报名通道已经全面开启点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按表格内要求提交申请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将安排专人对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报名请选择“集成电路专题论坛”让我们再次相遇在山西·太原晋阳湖·第二届集成电路和软件业峰会期待您的到来!
  • 更新时间: 2020 - 12 - 25
    12月23日,晋江集成电路产业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暨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揭牌活动在福建省晋江市成功举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庄天怀、赛昇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刘永东共同为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揭牌并颁发证书。目前,福建分联盟已有十余家联盟会员单位。未来,福建分联盟将凭借自身平台优势,积极发展会员,集聚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汇聚国内外高端技术,协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及半导体合规相关问题,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建立高质产业生态,为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 更新时间: 2020 - 12 - 24
    今日上午,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暨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揭牌活动在泉州(晋江)国际人才港举行。11个集成电路项目正式签约落地晋江,计划总投资18亿元。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洪武强,泉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招平,泉州市工信局副局长许自霖,晋江市副市长庄天怀,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晋江市政府党组成员陈志雄等出席活动。活动现场,高精度物联网定位芯片模组研发及生产、智慧安防传感器芯片模组研发及生产、5G光电集成模块的封装与测试等11个项目现场签约,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封测、材料、终端应用、配套平台、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将进一步完善晋江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圈。现场还举行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揭牌仪式。据悉,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秘书处在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泉州分中心基础上,积极联络泉州、厦门、福州等地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等机构,筹备组建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福建分联盟,旨在更好的服务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针对性的提供专业化支撑服务。△晋江市副市长庄天怀致辞“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呈现新特点、面临新挑战。晋江作为全国最具活力的县域之一,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的序幕已经拉开。”庄天怀在致辞中表示,晋江正把握历史机遇,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把集成电路产业作为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引擎。晋江一直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来吸引、服务好企业,千方百计提高行政效能、提供要素保障、优化政策环境,制定了落地扶持、科研鼓励、人才优待等27项优惠政策,努力营造尊商、富商、安商的发展环境。签约和揭牌仪式后,集邦咨询分析师王飞以《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商机与趋势》为主题作演讲,深入分析了新形势下未来半导体产业的发展。今年来,面对疫情的冲击和全球经济下滑的影响,招商工作面临一定的困难与挑战。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主动创新招商...
  • 更新时间: 2020 - 04 - 21
    4月17日,由中集知联携手CIC赛昇和计世资讯(CCW Research)推出的《CIC赛昇智库-中集知联年度皮书系列》发布活动成功举办。活动邀请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小龙致辞,CIC赛昇平台公司副总经理刘永东担当主持,并由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秘书长杨晓丽发布《中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蓝皮书(2020版)》。何小龙在致辞中指出,集成电路是信息技术的核心,也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信息技术经济的战略重点,对提升综合国力、整体工业实力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和较强国际竞争力。不过,随着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从引进依赖,到自主创新转型,知识产权在其中的作用愈发凸显。一方面,我国逐渐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需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我们企业自己的专利防火墙。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更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提前排查,避免侵权。如何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通过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升级、服务科技创新、助推企业成长,是促进知识产权切实转化为竞争优势的重中之重。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秘书长杨晓丽发布《中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蓝皮书(2020版)》,从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概况、中国集成电路领域专利态势、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态势以及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四个维度进行解读。杨秘书长发布的蓝皮书显示,近年来,中国集成电路领域专利保护意识日渐增强,其中公开专利申请已达61.5万余件;同时,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申请量也在不断增长,可以看出近年来业界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关注度不断提升。最后,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李木子女士,为大家详细介绍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和快速维权服务,方便企业更快速、方便的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权。
  • 更新时间: 2021 - 04 - 06
    ASPENCORE在2021年中国IC领袖峰会上重磅发布“中国IC设计100家排行榜”,向中国半导体业界人士展示了100家最优秀的IC设计公司。将上榜的企业分为10个类别,从每个类别约30家公司中挑选Top 10,最终形成“中国IC设计100家排行榜”。
  • 更新时间: 2021 - 03 - 26
    最近,中国海关公布了2021年2月份的各类货物的进出口数据,我会分几次将半导体相关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发布。这次先发布硅材料相关的进口数据:由下表可见,中国大陆最近的硅晶圆及硅棒、多晶硅进口量继续持续高速增长...由于二月是春节且日期较短,所以总体进口量相较前几个月有所下降,但相对于去年同期仍然是处于增长态势下图是单类产品来源地分布趋势:
  • 更新时间: 2021 - 03 - 16
    来源;ittbank
  • 更新时间: 2021 - 02 - 03
  • 更新时间: 2021 - 01 - 18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发布了调查报告,认为中国专利与商标申请量大增是非市场原因导致的,主要因素包括补贴、政府指标、恶意抢注、防止恶意抢注的防御性申请。众所周知,中国专利与商标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甚至超过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主要国家的申请量总和。2019年中国的商标申请达到780万件,专利申请达到430万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PCT申请量也首次超过美国。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发布了调查报告,认为中国专利与商标申请量大增是非市场原因导致的,主要因素包括补贴、政府指标、恶意抢注、防止恶意抢注的防御性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补贴对中国专利的商业化有很大负面影响,中国专利的商业价值相对其他国家要低。 首先,中国专利在国外申请的比例太低。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希望专利申请在国内和国外都提交,以使得利益最大化。如果专利只在国内申请,不进入国外,实际上等于只在国内市场有排他权,在国外白白送人了。 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中国专利在进入国外的比例只有5%,也就是每100件申请中只有5件进入到国外,而美国专利进入到国外的比例达到80%,是中国的16倍。而其他国家的专利海外申请比例从42%至202%不等,同样远高于中国。这里要解释的是,国外申请的比例很多情况会超过100%,主要是考虑了不同国家的同族申请的情况,例如有的一件专利进入到多个海外国家,相当于一件国内申请衍生出多个海外申请,综合计算,海外申请的比例就会超过100%,高于中国的几十倍。 所以专利只在中国申请不进入到国外,除了部分产品的市场主要在中国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专利的商用价值不大,在国外申请获得的利益抵不上成本。否则,产品在国外大量销售,专利应该要在海外布局。 其次,中国专利的商业化率比较低。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数据,美国的知...
  • 更新时间: 2020 - 11 - 12
    海底捞,最近有点火,生意火,也上火。“河底捞”捞进了“海底捞”的餐饮市场蹭热度,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又以失败告终,不可谓不上火。鉴于“河底捞”的前车之鉴,10月28日,海底捞上演了一出”“捞”字派系列商标申请大戏,捞了一大片“洋里捞”、“池底捞”、“渠底捞”、“塘底捞”、“盆里捞”……等200多个和“海底捞”沾边的商标名称,成为众多吃瓜群众关注的热点。这通海底捞的“捞”派系列商标申请,不仅从“渠”到“瓢”将捞的地方细分申请商标,还把海底捞的七大姑八大姨、远亲近邻——“大海底捞”、“上海底捞”、“下海底捞”、前后左右东西南北“底捞”一网打尽。这一趟申请下来,花的都是钱。当然,这是本着不怕花钱,就怕再被“捞”走了的精神在抢先行动。从专业的角度看,海底捞公司将与已有商标“海底捞”相近或疑似的组合文字申请商标,从而保护已有商标“海底捞”,这种商标申请操作本也属于通用的防御型商标申请。在此之前“娃哈哈”也干过同样的事儿。当年为了更好保护“娃哈哈”商标,娃哈哈也有“哈哈娃”、“哈娃娃”等商标申请的案例。可这样怒火中烧的“防御大法”能有多好效果?以餐饮业的另一个品牌“老干妈”来说。老干妈的商标申请也曾遭遇商标之争,然而,老干妈不以“妈”为派,而以产品实力说话。任尔东西南北风的“老川妈”、“老旦妈”“辣干妈”……外围商标申请轰炸。“老干妈”上火了吗?没有。智慧的女神,实干的行动,让“老干妈”稳坐国民心中女神王座。与其在商标上疯狂,不如在市场上行动。老干妈用产品证明了客户雪亮的眼光。海底捞,怎么说也是以“偷不走、学不会”的服务,而捞遍火锅界的市场,而有了这火遍饮食界的“捞”字号的“底”,任他什么“河底”“洋底”、“湖底”、“锅底”叫得火,也不如海底捞的火。实干出成绩,与其莫名上火的捞,不如撸起袖子加油干,真理在市场实干中。
  • 更新时间: 2020 - 07 - 03
    一总体情况  5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增速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1-5月,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5.7个百分点。  5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12.7%,比去年同期加快12.5个百分点。1-5月,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1.5%,较去年同期下降2.4个百分点。图1  2020年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和出口交货值分月增速(%)  1-5月,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4.7%(去年同期为下降13%)。营业收入利润率为4.25%,营业成本同比增长0.9%,5月末,全行业应收账款同比增长12.3%。图2  2020年1-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利润增速变动情况(%)  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9%,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1-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6%。图3   2020年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PPI分月增速(%)  1-5月,电子信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9%,同比加快0.7个百分点。图4   2020年1-5月电子信息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变动情况(%)二主要分行业情况  (一)通信设备制造业  5月,通信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6%,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3.8%。主要产品中,手机产量同比下降9%,其中智能手机产量同比增长8.4%。图5   2020年5月通信设备行业增加值和出口交货值分月增速(%)  1-5月,通信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5%,利润同比增长70.3%。  (二)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  5月,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出口交货...
  • 更新时间: 2017 - 07 - 26
    麻省理工学院主办的《麻省理工科技评论》(MIT Technology Review)评出2017年“全球最聪明的50家公司”(50 Smartest Companies 2017),这项排名是根据企业的创新和执行能力进行的,英伟达排名第一。50家最聪明公司中,美国有31家,占据绝对优势,中国内地有包括BAT在内的7家公司入榜,科大讯飞和腾讯进入了前十名。入选的50家公司,既有亚马逊和苹果这样规模越来越大的公司,也有像IBM和通用电气这种保守派的大公司,还有SpaceX这类雄心勃勃的初创公司。这些公司都将创新技术与商业模式进行了有效的结合。排名 公司 总部所在地 行业1.英伟达(Nvidia) 美国 智能设备2.SpaceX 美国 运输3.亚马逊(Amazon) 美国 互联网4.23andMe 美国 生物医药5.Alphabet 美国 互联网6.科大讯飞(iFlytek) 中国 智能设备7.Kite Pharma 美国 生物医药8.腾讯(Tencent) 中国 互联网9.再生元(Regeneron) 美国 生物医药10.Spark Therapeutics 美国 生物医药11.旷视(Face ++) 中国 智能设备12.First Solar 美国 清洁能源13.英特尔(Intel) 美国 智能设备14.Quanergy Systems 美国 智能设备15.维斯塔斯(Vestas Wind Systems) 丹麦 清洁能源16.苹果(Apple) 美国 智能设备17.默克(默沙东,Merck) 美国 生物医药18.Carbon 美国 先进制造业19.Desktop Metal 美国 先进制造业20.Ionis Pharmaceuticals 美国 生物医药21.Gamalon 美国 智能设备22.Illumina 美国 生物医药23.脸谱(Facebook) 美国 互联网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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